您好?选我是某服装厂原固定工,1995年全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开始与厂里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已经签订过多次合同。1999年又签订4年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为2003年12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未及时办理续订手续,也未办理终止手续。200
您好?选我是某服装厂原固定工,1995年全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开始与厂里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已经签订过多次合同。1999年又签订4年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为2003年12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未及时办理续订手续,也未办理终止手续。200
劳动关系有和雇佣劳动关系,在实际劳动用工中,事实劳动关系是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的现象。有些是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有些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很多劳动者不能意识到是否订立劳动合同的影响。本文针对实际用工中的大量事实劳
虽然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的,双方也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有条件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应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
【案情】原告于某(化名),女,1952年出生,2010年4月经人介绍到被告A食品公司工作时已满58岁,在工作期间,工资按照岗位发放,上下班时间遵从公司管理规定,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2月,于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伤,依劳动争议
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再后悔、再伤心也无补于事了,这个时候错误已经发生,只能够进行补救才能够降低错误带来的损失。那么,发生安全事故后,我们能做的补救措施有哪些?若悠网小编带你了解下安全事故补救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我们能做的补救措施有哪些?第七
用工分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在生活中,可能有的单位雇佣小时工,规定定期劳动多少小时。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小时工与雇主是什么法律关系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与雇主是劳动关系
我们知道,很多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找不到正确的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许多用人单位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农民工诉薪去什么部门呢?如果企业欠薪逃匿怎么办呢?下面,若悠网小编为您出谋划策。一、讨薪找劳动监察部门劳动者在投诉时
每到过年,除了回家团圆是农民工心头的大事,还有就是农民工薪水问题也是个难题,那么农民工应该怎么维权讨薪?农民工维权讨薪都有什么技巧?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农民工维权讨薪技巧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
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因必备条款欠缺导致合同无效,或以其他名义签订的合同涉及劳动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应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二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其他构成要件(比如:用
女性就业是女性具有的合法权益,但是女性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某些方面一直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这种现象在当今的社会中普遍存在。现在就由若悠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当前我们国家女性就业现状。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含义和内容妇女平等就业权是指有劳动能力和
案情:李某是山东人,在大连打工十多年了,2010年夏天,其受雇于包工头解某从事家庭装修,主要负责瓷砖、水暖等工作。后来,活已经干完,但解某却拒付工资,多次讨要无果,2011年末,他又一次找到解某要欠薪被拒后,无奈之下,让解某给打了个欠条。因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协商代表在协商前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很多纠纷就是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就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各执一词而发生争议。这一争议涉及以下两个法律问题:(1)双方存在法律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2)双方事实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因必备条款欠缺导致合同无效,或以其他名义签订的合同涉及劳动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应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二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其他构成要件(比如:用
企业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是否合法?问: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企业在没有依法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之前,能否强行另行安排职工的工作岗位?企业应否负违约责任?如企业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职工可否要求企业执行《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案情]:李某于1992年进某公司工作,于1997年订立十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岗位、工资、合同解除条件、违约金赔偿等均有明确约定。2004年,李某向该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当日下午李某离开该公司。此后,双方劳动关系已实际解除,但未办理有关李
事实劳动关系确认及工伤赔偿申请人:龙某某被申请人:吴江市某制造厂案由:事实劳动关系确认纠纷案情简介:申请人于2009年7月进入被申请人工厂工作,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4月2日,申请人在工作时受伤,导致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不同程度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一直是我国劳动关系的主要表现。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劳动雇佣关系出现多元化的发展,一方面非国有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数量
前言农民工是中国城乡社会历史变革中业已形成并不断壮大的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群体。“从理论上讲,农民工是从农民中率先分化出来,与农村土地保持着一定经济联系,从事非农业生产和经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并具有非城镇居民身份的非农化从业人员。”[1
案情:张某于2001年与一家外资企业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04年3月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一直未与张某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张某一直在该单位工作。04年8月,企业提出与张某终止劳动关系。张某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后,他还在单位继续工作,应视为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后,对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了《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不足,其中工伤赔偿程序上的复杂和烦琐,已经成为了工伤职工维权的严重障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的规
劳动关系的解除是指劳动关系确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关系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关系的解除通常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形式。但在实践中,一些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往往并不明确。为此,我们认为,事实劳
农民工群体的最大特点就是流动性,这种流动性对现有的法律援助体制提出了挑战,独自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其亲属又在原籍申请法律援助。如何在法律援助资源有限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成为法律援助机构应该思考的问题,河源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