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的大学生小蒋今年6月与某宾馆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小蒋每周工作7天共68小时,月工资为1500元,超时工作的加班费包括在月工资内。小蒋感到很困惑: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宾馆将工资和加班费合并的做法对不对?评析:
刚毕业的大学生小蒋今年6月与某宾馆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小蒋每周工作7天共68小时,月工资为1500元,超时工作的加班费包括在月工资内。小蒋感到很困惑: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宾馆将工资和加班费合并的做法对不对?评析:
工资集体谈判承诺书:为充分尊重员工的要求,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公司同意就涉及工资的有关事项与员工进行集体谈判。(公章)年月日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如何产生?答: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如果企业未建立工会,职工一方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方面,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当成为生产经营的主体,自主决定工资分配。但是,工资由企业自主决定并不是说工资问题只能由企业行政单方面决定。按照国际惯例,工资作为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应由劳资双方协商决定。因此,企业方尤其要转变认识,克服
内容提示:协商的适用范围和原则协商的内容协商代表协商程序工资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违约处理其他(一)协商的适用范围和原则1、适用范围(1)正式投产开业、
很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被解除或劳动合同终止时往往因经济补偿的计算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通常是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由于对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基数理解不一,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合
笔迹貌似却神离,一份疑似员工签名的劳动合同,让员工和公司打起了劳动争议官司。2010年11月25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围绕合同签名真伪的劳动争议案,根据笔迹鉴定,合同上的签名非员工本人所签,公司被确认还须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到2005年,全市每百万GDP中使用的人才数将由‘九五’期间的3.43人下降到3.3人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3人以下。人才使用效益,达到国内先进和国外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昨天召开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人才效益被首度列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当地政府规定了一个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未签劳动合同案例】2010年3月18日,程某进入一家模具公司工作。入职时,模具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11年3月9日,双方签订了自2011年3月12日至2012年3月12日的劳动合同。程某认为,过了一年,公司才与其签署劳动合同,违
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京劳资发[1995]6号)中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遵照执行: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
原劳动部《关于“九五”时期企业工资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劳部发〔1997〕44号)规定:监督检查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分配秩序、严肃国家法纪、提高收入透明度、保证国家各项分配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1.要根据《劳动法》、《行政处罚法
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这一文件一并制定的还有一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另据了解,一些部委已经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对其下属事业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解答: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
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但是根据各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时结清: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
在现实生活中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而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夫妻离婚时要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工资卡里的钱要不要平分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离婚工资卡里的钱需要平分吗依据婚姻法的规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成立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而合伙人一般是企业的股东,股东可以享有企业的收益,那么几个人的合资企业股东每月有工资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几个人
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适用强制执行的,需要通知被执行人的,并且强制执行是有范围的,那么,可以申请执行工资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在法院执行中,执行被执行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的。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是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报酬的。那么,法院强制执行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广东律师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在法院执行中,
一、加班的定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二、加班的限制、例外及禁止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是一种劳动关系,劳动者是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果上班旷工的话,用人单位是可以视为自动离职的。旷工也是需要结算工资的,那么,旷工自离影响上月的工资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旷工自离不会影响
老家很多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打工,包工头往往跟他们约定工钱到年底一起结算,包工头的法律地位暂且按下不表,就包工头(用人单位)这样做,对吗?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
工资,这是一个让劳资双方又爱又恨的话题。工资支付说来简单,按月足额支付即可,但在实践中,各种状况层出不穷。本期我们特别收集整理了企业工资支付中遇到的6个棘手问题,邀请资深劳动法专家答疑解惑。一、薪、减福利,怎么减才是合法的?
劳动力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机构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由于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直接招用员工提供的劳动并无实质差别,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与直接招用的员工同工同酬。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的其他劳动者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