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对于现在来说,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那么对于一些公司来说,由于某种原因的需要,会对外派遣一些人员进行工作,那么对于涉外劳务派遣,我们国家也有着相应的劳动保护,对此有着相关的审核部门,下面若悠网小编就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对于现在来说,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那么对于一些公司来说,由于某种原因的需要,会对外派遣一些人员进行工作,那么对于涉外劳务派遣,我们国家也有着相应的劳动保护,对此有着相关的审核部门,下面若悠网小编就为
劳务关系作为一种准劳动关系,在很多的时候其劳动风险一般是有提高劳务者这一方自己承担。那么,劳务关系的赔偿标准的内容?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劳务关系赔偿标准,今天若悠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这一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帮助到大家。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本条是对行政许可的变更的规定。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根据被许可人的请求,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在许可被批准后加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它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有关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的全部信息资料,以便有关方面了解、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支付现金的能力,从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提供信息。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形成原因从政府管理部门角度分析1.部分领导为搞政绩,大搞“形象工程”,将施工企业拖入泥潭。近几年,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开发空前,为了出政绩,许多项目仓促上马,甚至盲目扩大预算,搞“无米之炊”。要么分文不出,要么要求施工企业部分
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与承包商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法律咨询:劳务分包合同对劳务费发生争议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吗?律师回答:首先,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即与会计核算中“现金”科目所包括的内容一致。现金是企业中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性资产,是立即可以投入流通的交换媒介,可以随时用其购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该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销售商品(含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同)与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前期销售与提供劳务的款项、本期预收的账款、本期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账,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退
1、根本违约溯及力的问题我国第92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具体说来:(1)返还原物;(2)受领标的物为金钱的,应同时返还自受领之日起的利息;(3)受领标的物有
劳务派遣有哪些规定(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1、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
针对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从规范劳动用工的角度进行了深度解读,希望有助于劳务派遣三方当事人正确理解劳务派遣法律规定,尤其对用工单位预防法律风险提出了律师的建议。一、用工比例问题1、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
网友提问:我与一家劳务派遣中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一家公司(用工单位)工作。一个月前,公司因为经营方向调整,撤销了我所在的部门及岗位,并将我退回到了劳务派遣中心。近日,劳务派遣中心以无能力为我推荐合适工作为由,解除了与我尚有2年到期
一、“小型微利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的区别(一)“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
徐某于1999年初受聘进入某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任总经理,工作了半年之后,由于该外地公司(以下简称:“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而不能为徐某办理正式的用工手续和社会保险缴费手续,1999年8月外地公司和徐某共同找到了上海市的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或多或少都有那么一点点,在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呢,有的在下班途中受伤了算不算工伤呢,工伤发生时的认定标准应该是怎么样的,有的公司是劳务派遣类的,那么它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是找用人单位还是直接找劳务公司呢。若悠网河南律师整理了以下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企业的设立的第五十七条解读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雇佣关系,是受雇人接受雇主的安排,提供雇佣服务。,是以劳务为标的,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
【案情】刘某经人介绍承接了重庆某水务有限公司(简称水务公司)一工地电杆等转运劳务,刘某将上述工作交由曾某、林某等完成并支付劳动报酬。完工后刘某与水务公司补签“用工协议”,刘某一次性领取报酬。曾某在搬运中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协商未果
劳务派遣是否应该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应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对于在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相同岗位上工作、取得了相同劳动成果的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通过劳务派遣单位向该被
劳务派遣合同是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相分离的合同,那么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存在的法律价值是什么?劳务派遣的好处在哪里呢?现在若悠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有哪些劳
劳务派谴合同是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的,公司是可以将本单位的员工派谴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这时候三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务派谴合同,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的。那么,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
劳务派遣工在工作中受伤,找劳务派遣公司赔偿,却遭受推托,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是找劳务派遣公司还是找用工单位?带着这些疑问,若悠网小编以案例评析,为您介绍劳务派遣工的工伤到底由谁来承担。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谁承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
公司为了经营需要可能会找一批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因此在工资福利上面与我们通常了解的劳动者的工资福利是有所区别的。一、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
劳务派遣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工作。那么,劳务派遣有哪些类型?劳务派遣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若悠网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欢迎阅读了解。劳务派遣需要遵守哪些规定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本条是对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