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称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它不会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只有当法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用人单位关闭、撤销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称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它不会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只有当法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用人单位关闭、撤销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其根本区别在于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它采取了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岗位的需求,派遣符合条件的人
女性怀孕期间本应该要好好照顾腹中的胎儿,让他能够吸取足够的营养而长大,只是有些人却为自己的婚姻而操心,她发现了自己的丈夫在外边胡作非为让自己心冷。那么,怀孕期间一般可以离婚吗?若悠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怀孕期间一般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
男女在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擦枪走火,在没有防护好的情况女生会怀孕,由于双方并没有稳定的法律关系,在女方怀孕了之后男方也不肯承担责任。那么,怀孕了男方不负责该怎么办?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只要没有结婚,你们是处于恋爱状态,就
怀孕了身体里面就有一个小小的生命在孕育,由于这个时期比较敏感的关系,很多女性觉得应该要在家里好好休养,不应该再回到工作岗位里面工作了。那么,怀孕了可以不去上班吗?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怀孕了可以不去上班吗?看个人身体状况。首先可以缓解妊娠
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在劳动中对于安全的保障也有关于工业卫生的相关时间的处理,那么这些到底包括些什么呢?我们应该怎样做呢?下面就有若悠网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说明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保障自己的安全也处理好相关的卫生问题!定义防火、防爆、防电伤、防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如下: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制度,福利问题一直是单位职工关注的焦点。那么,员工福利到底包括哪些?范围是什么?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我国明
[案情]原告刘华生等10人于1994年至2000年先后进入被告江西省电信有限公司莲花县分公司工作,其间,刘华生等3人还分别担任了被告下属电信所所长职务。原告进入被告单位后,被告即为原告制作了工作牌,并为原告配发了工资存折。1997年9月1日
春节过后,离职跳槽的比较多,各种违法欠薪的案件也不少。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这些欠薪案件,有的是雇主蓄意所为,有的部分原因也在于缺乏合约或者合约存在霸王条款,导致纠纷发生。这也提醒每位求职者,在找工作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签署以后双方之间是存在一种劳动关系的,我们称其为,那么在我国对于事实劳动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呢?哪些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含义是什么?下面就跟若悠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事实劳动关系含义:事实劳动关系,指的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实习期限及工作时间乙方_________名学生到甲方实习,实习时间
2006年冬,高某到某物业公司从事锅炉及水电维修工作。2016年3月30日,高某以物业公司不让其继续工作,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支付赔偿金。仲裁委查明,自2006年至2011年,高某仅在每年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即将来临,一大波应届毕业生将走向社会找工作,那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该找哪里?劳动工作应该由什么部门来主管呢?其职责具体有哪些呢?现在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劳动法》第9条的规定:国务院劳动行
企业员工,在为企业做出自己贡献的同时,企业也会为自己的员工在给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给予福利费。那么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员工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下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解答。一、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
也是劳动关系当中的一种,只不过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而无法成立劳动关系,只能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实践中该怎样处理事实劳动关系呢?若悠网为您详细解答。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
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的侵权责任、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侵权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中都有规定,而对雇主的侵权责任,《民法通则》未作规定,实践中又常遇到此类情况。笔者认为,雇工在从事雇用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损害的
在司法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混淆不清,导致适用法律概念错误,造成企业劳动法律风险。“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原审原告)卢某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亿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上诉人卢某生为与被上诉人深圳亿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某模具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4)深宝法公
孕期保护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
事实劳动关系在现代社会中并不少见,其具有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一定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践中如何确立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
《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二条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以农民工个人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计发基数,最高不超过15年。其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领
在一些高危行业中,尤其是农民工,工人身边危机四伏,时不时就会有人受伤。工伤也是我们大家不愿意接受的事情,尤其是带给家人伤害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受了工伤我们一定要马上就医,及时治疗。合理的向工作单位索取工伤赔偿金。那么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法律程序是
劳动保护,就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
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