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军人并不会一直留在军队,就会出现军人专业的情况。当专业军人去世之后会获得一定的葬送费,那么关于葬送费怎么拿的问题就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点,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转业军人丧葬费怎样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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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用工是高危工种,劳动法有专门的规定进行规范,比如每次下矿下井不得超过多久,需要达到多少岁才能从事该工作,从事该工作最长不超过多少年,这些都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具体情况就由若悠网小编来告诉大家吧。煤矿井下用工最长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也是有可能,由于事故是突发性,它可能直接或间接的给劳动者造成相应的伤害,需要用人单位或是其他的人员及时处理好相关事故的后续。那么,劳动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怎么做?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一、报告受理:生产
N企业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01年7月起大量生产假药,2003年4月经群众举报,H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该企业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在对该企业进行处罚时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
离婚对于夫妻来说都是无奈的选择,离婚的先决条件是感情破裂。离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很多,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夫妻债务的处理等等。这些都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成就通过诉讼解决,那么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解答。一、怀孕期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有安全保障的义务的。如果用人单位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是可能构成犯罪的。犯罪是需要有主体的,那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本罪的主体为特
摘要: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
在实践中,有很多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工作的内容、报酬、时间等等都是口头与劳动者约定的,这样的情形下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我们如何来认定呢?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是一种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是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一系列权利义务的。双方当事人是可能发生争议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争议如何处理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一、什么是事实劳动
合同中某些条款的无效并不一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多数情况下只会让该条款无效。那么无效合同条款有哪些呢?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了解。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
女职工小张在江苏镇江一家超市当收银员。因为超市生意比较好,所以职工经常被要求加班。2013年11月,小张已经怀孕8个月,可超市依然经常安排她加班。小张觉得身体吃不消,就向领导反映,自己已怀孕8个月,需要休息,实在不方便加班。对于小张的要求,
怀孕期间,单位能单方调岗降薪吗?小唐是一家IT公司的员工,入职一年后,小唐由于表现出色被聘任为产品经理并签订了书面聘任协议。不久,小唐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孕吐严重,小唐请了半个月的病假。然而,等小唐休完病假回公司后,却得到了一份关于自己的任
有一些工作是禁止妇女儿童从事的,那有哪些工作是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呢?究竟哪些岗位属于被法律明令禁止女职工从事的?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
在生活中,很多人由于工作太忙,没时间打扫家里清洁卫生,会到家政公司请钟点工。钟点工是按小时支付工钱的。那么,钟点工有劳动法保护吗,钟点工受伤谁负责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钟点工有劳动法保护吗钟点工没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故意使劳动关系复杂化,在这种复杂化的背后,牺牲的是劳动者的权益。以下几种用人单位的行为,作为劳动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滥用劳务派遣用人单位较多的情况是“假劳务派遣”,也就是劳动者在某个单位工
7月12日,四川籍农民工廖上根的女儿廖君对记者说:“我爸爸是内蒙古兴吉隆泰安装建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孔家营金苑住宅小区综合商业楼项目部(以下简称为项目部)的工人,5月10日晚上,他加班到11点多,可是在回他项目部外宿舍的路上(项目部附近鄂
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本文将就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国家相关此关系的条文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以及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等多方面进行解析。【阅读导航】一、
2012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3%据山东省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比上年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增速比上年加快1.5个百分点,高于GDP增速0.9个百
核心提示李娟(化名)在个体食品厂当杂工,发生工伤后,老板说根本不认识她,无奈之下,她到崇明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律师通过笔迹的比对,迫使厂方承认老板在发生李娟工伤之后,曾带她去医院就诊。案情回放李娟是个离婚多年的农村妇女,孤身一人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法律咨询:我
劳务关系是否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法律咨询:您好,劳务关系是否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若悠网律师解答:劳务关系不受劳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
“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
《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3、审查意见;4、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