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劳务派遣是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下面劳动纠纷律师就来带大家具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劳务派遣是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下面劳动纠纷律师就来带大家具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85条对《劳动法》第82条中的“劳动争议之日”作了规定,即“劳动争议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如何理解该条款“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真实内涵,
尽管现代社会都劳动者的保护比较完备,但实践中,劳动者仍然处于较弱的地位,例如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在对一些问题进行证明时,劳动者往往不能举证。因此就有了举证责任倒置,那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举证责任倒置,跟随若悠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能否得到赔偿的问题也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劳务人员的需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
用工单位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保证劳务人员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劳务人员因公受伤时,派遣机构将负责理工伤理赔事宜。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这一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作了相应的注册限制。《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针对劳务派遣制度在现实中的混乱状况作出的。在劳务派遣单位的
劳务派遣协议(范本)劳务输入单位(甲方):电话:地址:劳务派遣单位(乙方):电话:地址:户名:开户行:帐号: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一)
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在现在很多的企业或者是很多的劳动组织中都会出现这么一个组织,这样可以保护我们的劳动人员的利益以及发言权!下面就有若悠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把,希望
1、问:用人单位订立哪些规章制度必须要与职工协商?答: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
案情简介:2007年9月1日,张某进入上海某控股集团公司(下称“某公司”)工作,担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双方签订了一份期限为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08年4月4日开始张某兼任某公司中环店副总经理。2009年4月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大部分情况下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这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用人单位支付有上限的吗?本文为你解答。1、高工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聘用合同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生活中聘用合同常见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讲签聘用合同是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的。接下来,我们了解下签订聘用合同应注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一般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也因此丧失了很多合法权益。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济体制结构调整实施多年以后的今天,雇工行为的发生已经越来越频繁,涉及面也越来越广泛,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此类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的也越来越多,若悠网小编结合审判实践谈一下自己的认识。一、雇工的概念、性质和特
每到年底,总能看到各地住建、人社等部门站出来给农民工讨薪“撑腰”。然而,讨薪的血泪故事依旧不断上演。农民工讨薪却被打到底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
什么是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存在有什么意义?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包含了哪些内容呢?下面请跟随华律小编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是怎样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法律、
农民工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在发生工伤后,很多人不知道怎么获得赔偿,也就是说他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意识还不够高,下面是若悠网小编整理的农民工工伤维权的程序要求。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应当采取通过以下程序进行维权获得赔偿:1、申请工伤认定2、工
法律咨询:我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我的月工资基数为3000元。公司对工资实行绩效考核,如我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按超额部分的2%作为提成;如我未完成销售任务,则每少1%,在月工资基数中扣除5%,扣完为止。三个月来,我虽已使出浑身解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5条的规定: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