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关系存在三方主体:劳动者、派遣机构以及要派机构(用工单位)。其中《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三者之间形成以下三重法律关系。1.派遣机构与要派机构之间基于劳务派遣协
劳务派遣关系存在三方主体:劳动者、派遣机构以及要派机构(用工单位)。其中《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三者之间形成以下三重法律关系。1.派遣机构与要派机构之间基于劳务派遣协
劳动保护是国家现在不断建立的劳动能力法中它的存在不仅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更可以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国家的强力推广也可以实现国家天理中所规定的内容。那么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哪些?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解答疑惑,希望以下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文化建设除了依靠企业自身努力之外,还需要依靠工会的帮忙,透过工会的帮助,团结广大劳动者,才能帮助企业的文化建设更上一层楼,只是在建设中容易遇到问题,那么,工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需把握的几个问题?若悠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工会推进企业文化建
在我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就受到劳动法的约束。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妊娠期妇女的。那么,如果因为怀孕被单位辞退,该怎么办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怀孕单位要辞
工会是由劳动者基于共同的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组织,一些比较大型的企业如果职工众多一般都会设立公会,公会设立的目的就是保护职工的利益,那么工会在劳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作用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什么是工会工会,或称劳工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然而,即使是这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现实中女职工还是不得不选择退让。因为缺少更具体的关怀制度,怀孕女职工因工作性质影响只好主动辞职,造成了一
资产评估有三种主要方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目前对于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基本上套用了上述办法,目前处于探索和试用阶段,理论和方法都不够成熟。但是,了解和掌握这些方法,对于技术买卖双方、技术经纪人有一定必要性,从长远看,对技术商品开发、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300%工资报酬;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事关自身权利,快来了解一下这些法律常识吧!关于工作时间1、国家实行劳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确认?邢先生在某外资企业工作多年,被辞退时却没有拿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为此,邢先生诉至法院想讨一个说法。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虽然邢先生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邢先生最终获得
对于大部分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两样,一样是这个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个就是事实的劳动关系,这个保障了劳动者和到劳动单位双方的权益,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就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跟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应当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
和只有一字之差,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什么又是劳务合同呢?二者有什么区别和相似之处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了解。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劳动者提出,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来提出,但是劳动合同解除时涉及到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比如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一、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是可以雇佣劳动者的,如果职工发生伤害,需要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自然人招用职工,受伤应该由谁负责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案情简介]李某承包了球罐安装焊接工程,张某跟随李某从事焊接工
发生劳动争议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此时要确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
事实劳动关系篇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
第一,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现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
今后,发布“招男不招女”的招聘信息,用人单位或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罚款。市法制办昨日公布《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民族、性别等歧视求职者,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即日起至2月
2012年12月11日,济南市下发通知,要求建筑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各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班组长及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要直接交到农民工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那么工会有哪些基本职责,下面
根据《劳动法》第10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员行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无理阻挠”的界定,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的,有什么后果?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相关知识:什么是未成
劳动保护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载入中国宪法的神圣规定。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劳动保护工作。早在1956年国务院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
三种情况下可以拒付培训费第一种情况,是在试用期内辞职,不用赔付培训费。根据劳办发(1995)26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
工作没有固定时间和场所,雇员一旦受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雇主不愿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又该如何是好?日前,江苏锡山法院审结的一起特殊雇佣关系人身损害案件,明确了在上述情况下雇主与雇员之间责任如何分配。案情回放:缘起载人外出该案原告吴某夫
外来工退保现象由来已久,对此,已经有不少专家作出了解读,一般认为出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跨地区转移困难;一是缴费年限过长,不符合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且没有相应的接续制度;一是8%的缴费比例过高,对于收入本就低微的民工来说负担过重,专家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