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在得到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用工单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在得到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用工单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现在很多人的工作都是由劳务公司协助找到的。那么我们作为一个外包工的工资是谁发呢?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外包工的工资是不是劳务公司发。外包工的工资是不是劳务公司发一、劳务外包
在这个社会中,合同作为一种可以保护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的利益的方式从而被广泛使用。关于合同的法律是有着很多的,其中就有劳务派遣合同的相关法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即终止吗?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关于这些问题,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
如果需要对外输出劳务人员的,双方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然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来履行,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涉外劳务输出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涉外劳务输出
3月1日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成为劳务派遣工维权的新保障。针对即将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本报特邀两位律师,详解劳务派遣者享有的法律权利,及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案例1.同工不同酬状告用人单位败诉2010年起,
在劳务派遣中,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和辞退被派遣员工,而是要明确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同时,用工单位也不能接受被派遣员工辞职,即使该员工在退回派遣公司的同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注意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而不是从实际用人
劳务派遣用工是2008年劳动法出台后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态。“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劳务派遣”的真实写照,正是这种特殊的形态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发生纠纷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让劳动者无所适从。具体如何,跟着
劳务派遣是指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也是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两大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临时用工(6个月及以下)·协助发布招聘信息和组织招聘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辅助用人单位的考勤与考核结果,落实用人单位的奖惩方案,协助单位做好员工的日常管理·负责发放或落
在新形势下,一部分用人单位迫切需要甩包袱,国装上阵,既使用劳动者但又不希望因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后而产生的一些纠纷。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形式顺应了企业发展的需要,既可以使用工单位摆脱了因烦锁的人事管理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又可以让用人单位通
现实生活中,虽然法律对退休方面做了许多相关的规定,但有时候也会发生有关退休的问题,对此不少人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内退职工属于退休职工吗?那么下面就由若悠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内退职工是否属于退休职工国务院发布的
最近的阅兵仪式,可说是让我们为自己的国家自豪,同时对军人们也产生了崇高的尊敬感。可是我们对军人的生活又了解多少呢?他们也会有病、伤的时候。你了解军人的病退政策吗?若悠网为你找来现役军人的病退标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他们的真实生活。现役军人病退
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借鉴发达国家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素质上的先进经验,对监理工程师的认定,不但要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也要辅之以年龄、工龄、工作经验的限制。法律咨询: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如何确定?律师回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
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和需要,同时也是为了避免遭受或是减轻伤害,一些劳动者在工作时要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才。劳动用品包括很多类别,那么劳动保护用品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头眼面部防护用品系列铝箔隔热防火帽
管理费用的科目处理包括企业营业费与管理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可不设置本科目,而将发生的管理费用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发生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
聘用合同书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大学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但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出现事实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呢?律若悠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我们知道,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方式,因此我们通常会在开始工作前签订劳动协议。那么,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应该如何解决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样,都是可以的。那么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的情况有哪些呢?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下面请跟随若悠网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吧。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
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也是一种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也是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劳动者签
一私营企业劳资冲突的现状劳资冲突是指企业劳资双方主体及其代表,在涉及到与劳动相关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时所产生的矛盾及其激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工人人身权利受侵犯、工资低、劳动时间过长、拖欠工资是导致劳资冲突的主要原因,而雇工人身和人格被伤害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被认定无效时。该如何处理呢?华律小编为您做如下解答。《劳动》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
国人部发〔2005〕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关于加强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2005年11月17日人事部第4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人事部
业主检查预算单的时候,往往最关心的是主要材料的价格,因此很少注意到人工费的合理性。其实,有时在人工费中铺设的陷阱比主材上的猫腻还多,那都有哪些陷阱呢?又该如何应对呢?一、装修面积含猫腻只有准确详细的测量出房子的装修面积,才能做出一份价格合理
事实劳动合同一旦成立就不会在撤销,因为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那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如何举证?接下来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如何举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争议通常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