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一般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国际上通行的法律术语,有的国家将之称为工商秘密,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协议》则将其称为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与
商业秘密,一般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国际上通行的法律术语,有的国家将之称为工商秘密,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协议》则将其称为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与
生活中我们常听新闻里介绍哪家公司的商业秘密被侵犯了,但大家真的了解什么是商业秘密吗?其实想要知道什么是商业秘密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关键就是要知道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那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一、企业享有商业秘密权国家科委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二日下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其开发和完成凝聚着国家或者有关单位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因此,科技人员在流动中不得将本人在工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
五、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一方面,企业需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并且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和企业内的员工首先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在企业和员工的主观上对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要有认同。在法律理论中,商业秘密概念是“主观秘密”和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秘密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这是因为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企业获得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以此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也正因为如此,商业秘密常常成为不法之人猎取的目标,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当前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有两个问题非常突出:一是正在审议中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16条规定为保护商业秘密,对劳动者实行竞业限制;二是我国商业秘密刑事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一、竞业限制问题1.竞业限制涉及劳动者的重要权利。劳动(雇佣)关系与商
提示:企业对掌握商业秘密员工应设置离职前“脱密期”或者约定离职后竞业限制,对商业秘密予以保护。[案情]A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建筑模具公司,拥有多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2005年9月,A公司陆续有8名技术人员辞职。他们都是A公司设计研发部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具有秘密性、经济性。但是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走捷径,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打击。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什么时候需要做商业秘密的鉴定,提出主体有没有限制的知识,希望对您有用。一、什么时候需要做商
【摘要】基于罪责刑均衡原则的适用,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主张该罪亦可由过失构成的观点,实是对立法的误读。虽然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但只有同时具备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保密性等4个法律特征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能以
国家秘密是关于国家的,国家的秘密是需要绝对保密的,这关乎到一个国家的安危与存亡,而商业秘密是对于公司来说的重要资料,个人隐私则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不会轻易与人分享的事情。那么他们都属于机密与秘密的分类,那么他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呢?以下便是若
商业秘密有权利主体,即拥有商业秘密的主体可以是法人、非法人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非常广泛。下面若悠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确认商业秘密的主体,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一环凡是通过合
商业秘密是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术语。我国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1997年颁布的新《刑法》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泄露的途径主要为:
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
案情回放被告人周某、陶某原是上海某网面材料公司员工。该公司自行研制了“刺孔型干爽网面"生产工艺技术,并对其采取了保密措施,属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两被告人先后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制度》是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两人均承诺严格遵守保
【摘要】本文探讨了企业商业秘密的涵盖范围以及企业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手段的重要作用,揭示了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存在某些误区,并相应地提出了因应对策及采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手段的建议。【关键词】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竞业禁止综合保护引言随着我国当前
一、商业秘密有哪些构成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第一个构成要件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这个商业机密在确定之后,一般情况是需要保护起来的,如果说其他人进行侵犯,或者是泄露了自己的商业秘密的话,这个责任一般有哪些分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分为几
摘要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改革进程的深入,企业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作为竞争手段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在加强,国家更是提出了要加快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然而根据我所在的一国有大型企业工作单位中所接触到的一些有关知识产权来看,在人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知道,一般从事商业活动的都是要保守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如果泄露商业秘密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商业秘密保护法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一、什么
2000年至2002年,王函夏、高伟光在担任北京捷瑞特弹性阻尼体新技术开发中心销售部主任及技术部主任期间,先后签订了员工遵守技术商业秘密规定保证书。后两人违反保密协议和规定,在离开单位时复制、拷贝并带走了属于捷瑞特中心的技术图纸、经验公式等
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有两个量刑幅度:一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一为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摘要: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入手,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的一些措施和对策。关键词: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法律救济商业秘密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
商业秘密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其权利人与有形财产所有权人一样,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然而,现如今很多企业的商业秘密通过离职或在职员工、供应商或客户、商业间谍等渠道泄密。那么,我们该怎样保护商业秘密权呢?下面就让若悠
在工作中,劳动者虽然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约束双方履行合同上的条约,但是有时还是会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这时就需要仲裁。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对商业秘密侵权案有权处理吗?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