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法律咨询:我在天津工作,前不久在一家公司公司工作了2个多月从5.23-8.1日,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法律咨询:我在天津工作,前不久在一家公司公司工作了2个多月从5.23-8.1日,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
只能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再去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不予立案。相关法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
春节已经过去半个月,但是不少基金从业人员反映,2009年的年终奖还没拿到手,甚至有的基金公司反映,今年有可能将年终奖“分解”发放。不过从近半个月的基金经理调整公告看,推迟发放年终奖并不能遏制基金经理的离职潮。根据Wind统计,截至上周末,今
成都中高级人才洽谈会,400余家企业为求职者提供500多个中高级职位昨日上午,蜀都英汇人力资源市场举行了一场中高级人才洽谈会。洽谈会上,400余家企业提供了500多个经理、总监等中高级职位,4000多名求职者入场求职。现场不少中高级职位年薪
海门市劳资纠纷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目的及依据1.2指导思想1.3适用范围2事件分级2.1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2.2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2.3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2.4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3处置原则4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4.1指挥机构4.2
春节长假结束后,加班工资的支付无疑成为众多节日期间加班职工们关注的一个重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节假日期间加班,企业需给加班费,这不只是对这些职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也是对他们在这个特殊日子无法与家人团圆的精神上的补偿,但一直以来,
昨日,最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称,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加班费案件,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证据,用人
案例:王某系某外资公司职员,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确定王某的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公司按标准工时制度支付王某的工资待遇。工作期间,王某努力工作,当日工作任务在8小时内未完成的,王某就在
本集体合同(合同)由"北京某机械制造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街2号(下称"公司")与"北京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的程序和管辖的范围是如何划分的?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案情介绍:刘先生是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对员工的工资分配实行结构工资形式,即将工资分解成基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几部分,根据具体考核计算每月工资。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随着市场情况不断调整变化,刘先生的每月工资收入变化也较大。为了确定社
职工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如何确定?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等部门《关于职工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劳人薪〔1987〕24号)规定:一、职工调动工作后,其工资、奖金、津贴等待遇,均按调入地区和调入单位现行的制度和标准执
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因为经营问题,决定更改员工的工资结构,由原来的统一月薪制改为“底薪+提成”制度。所有的员工都有业绩销售指标,完成任务才能发放全额工资。王先生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他该怎么办?(转正后签订的合同王先生一直没能拿到,但是
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发放工资有困难的企业开设工资预留户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支付预警制度(一)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各级劳动部门要深入企业
停薪留职人员工资支付企业富余人员因劳动合同期未满而申请停薪保留劳动关系并经批准的,其在停薪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企业不再支付任何工资性待遇。
每一个劳动者都十分关心自己的劳动报酬,但实践中大家对工资支付的规定都不了解,企业工资支付有哪些规定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上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13条规定:“平日加点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聘用期,老板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一.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3条、第13条规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而不是以包括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在内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
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
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那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什么呢?若悠网小编为你解答。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