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离婚比较普遍,而离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房子作为家庭重要的不动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一直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下面详细介绍了几种不同情况,房产如何分割。我们来看看下面的介绍: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如今,离婚比较普遍,而离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房子作为家庭重要的不动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一直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下面详细介绍了几种不同情况,房产如何分割。我们来看看下面的介绍: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离婚,我想要房子,可以吗?可以!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呢?现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同时结合司法实践及最高法院资深法官的观点、意见,对离婚案件中房屋产权认定及分割的裁判规则总结如下。婚前买房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
2001年2月,林某因家庭所需,向高某借款20000元,并立下借据。后林某经法院判决同丈夫徐某离婚。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该债务属共同债务,但因林某暂无生活来源,徐某有固定收入,故判决该债务由徐某偿还。高某得知林某已离婚,多次要求林某还款无果,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如果一对夫妻离婚了,那么属于夫妻两个直接的财产问题就成为一个问题了。夫妻离婚后的财产要怎么分配呢?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夫妻离婚后的二次财产划分有什么要求吗。婚姻法规定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网友提问:离婚后处分未成年子女的房产需经对方同意吗?律师解答:离婚时,在协议的约定中已经明确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即使房产系离婚后独自出资购买,与前夫是不存在任何关系的,也不能独自处理与女儿共有的房产。这种情况在现在的交易活动中比较典型,许多
财产如何分割?涉及的债务又是怎样的?在此,若悠网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注意了,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1、离婚后还能要求分割财产吗?所周知,婚姻中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但是实践中由
夫妻离婚经常会因为共同财产分割出现一些纠纷,首先是因为人们分不清楚哪些情况下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会属于共同财产,那要是离婚房产归孩子前夫可以反悔吗?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后房产归孩子前夫可以反悔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现在很多男女恋爱时感情非常不错,都认定对方为结婚对象,于是在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但这其实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结婚后感情不合导致离婚,那房产又该如何分割呢?下文是若悠网小编向大家介绍的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离婚后房产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执行?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执行工作由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行按照约定进行处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或不按规定履行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法院确认其效力后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书的有关内容不予执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婚后买的房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在婚前买房呢?这个房子的归属又该怎么算呢?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呢?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造成离婚的,夫妻双方要协商解除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如果这些问题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定,那么离婚后分割给一方的房子可以卖掉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离婚
导读: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姻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这是《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
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解决好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决定结束婚姻关系的,有未成年子女的,是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离婚
小英的父母离婚时约定,小英随母亲生活,由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父亲进城打工,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每月有近3000元的收入。母亲带着小英生活在农村,靠种田过日子。2006年,小英的母亲经人介绍,到城里找到一份当保姆的工作,每月只有300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是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给付的,给付抚养费要考虑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等因素,抚养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变更。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一、抚养费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
离婚协议已约定“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要求分割新发现财产,怎么办?若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已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一般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一方向法院主张离婚协议书之外的财产,但由于双方已约定“其他各自名下的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佛中法民一终字第58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林少娴,女,1972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略)。委托代理人廖凯波,广东德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林晓,男,1979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情简介】原告:房爱霞被告:黄涛一九八九年,原、被告登记结婚。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生育一女孩黄文静。二00二年四月一日,原、被告因生气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离婚证上协议内容栏中载明“婚生女黄文静,由男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邵中民一终字第48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许毓林,男,1968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医生,住(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邓沁枚,女,1968年4月6日出生,汉族,医生,住(略)。委托代理人尹大贵,男
原告:房爱霞被告:黄涛【案由】婚后财产纠纷【案情简介】1989年,原、被告登记结婚。同年12月23日生育一女孩黄文静。被告父母与原、被告离婚前一直共同居住生活。2002年4月1日,原、被告因生气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问:我和爱人由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是孩子才一周岁,应该判给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