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姚先生与妻子离婚,随后将年仅3岁的女儿交给自己的父母照顾。由于工作较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在节假日才去探望女儿。去年春节过后的半年时间里,姚先生犹如失踪一般,对女儿不闻不问,甚至连每月500月的抚养费也未给。两位老人长期联系不上
3年前,姚先生与妻子离婚,随后将年仅3岁的女儿交给自己的父母照顾。由于工作较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在节假日才去探望女儿。去年春节过后的半年时间里,姚先生犹如失踪一般,对女儿不闻不问,甚至连每月500月的抚养费也未给。两位老人长期联系不上
在确定了子女抚养费数额之后,日后也是有可能进行增加或者减少的。当然,不管是要求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抚养费,此时都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一般情况下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若悠网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什么条件
一段不幸的婚姻的结局通常是以离婚来收尾,离婚是一个家庭的惨剧。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呢?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男方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下面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解答吧。一、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办,小孩抚养费该如何争取?我国《婚姻法》
核心内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付?离婚后对于给付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确定。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应该给付到子女十八周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付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1、子女抚养费的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时,解决的办法有两种:协商解决和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若悠网小编搜集整理了抚养费的相关资料,将为您进行详细解读。一、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算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
儿子非亲生,离婚后能否追索抚养费唐某与付某相识恋爱,同年12月生一子取名唐小鸣(化名),随后结婚。一段时间后,唐某发现付某与他人有婚外性行为,于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唐小鸣由付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唐某所有,由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离婚不仅会牵涉到夫妻财产的分割,还有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希望小编的知识能解答您的疑惑,欢迎阅读。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离婚时,如果协商约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则意味着女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女方也享有探视权。不过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可能会出现离婚男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离婚后男方家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不会自然转化为共同的产权。但是,对一方婚前有贷款的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是否使得房屋产权人的情况有
财产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颇为敏感的话题。就如夫妻间的财产,可划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一些当事人有这样的疑问:婚后个人存款属于共同财产吗?若悠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解读。一、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
夫妻双方在结婚的时候需要强对方的财产状况了解清楚,如果对方在婚前有在乎的话,那么在婚后是没有义务帮他一起偿还的,那么婚前债务离婚之后是否有义务进行偿还?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
孙*与配偶感情不和,最终走向离婚这条路,但离婚时,配偶因挪用资金21万被检察院处理中,孙*对该笔资金从不知情,也不曾见过,现在却要面对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这21万元,孙*面对这一突发事件,万般无奈,于是向刘XX律师求助,刘XX律师于2008年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财产的处理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财产侵害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而在实践中男女一方通过隐藏、转移财产从而侵占夫妻财产的行为是比较多的,那么离婚后的财产法院可以追缴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离婚后的
夫妻在离婚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之后房产要办理转移登记,那么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要什么材料,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您好:哥哥和女方由于婚前了解不够,结婚仓促,婚后一直都是一个睡沙发,一个睡床,在此期间,女方砸家具,扔哥哥衣服眼镜,把新房换了锁,不让哥哥住,又说结婚是为了她妈,她想当尼姑,根本不想结婚。无奈哥哥想离婚!离婚涉及财产问题,首先是新房,哥和女
如今,房子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夫妻离婚时因房产分配问题而引发的家庭纠纷更是屡见不鲜。那么离婚时究竟应该如何对房产进行分配呢?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将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
本文所称的夫妻型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东仅有两人且为夫妻关系,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系夫妻关系。此类公司与《公司法》所规定的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无特殊之处,但是往往又涉及《婚姻法》关于家庭财产制的约定,造成许多公司呈现
随着大家法制意识的不断强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到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别。那么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可以参与分配吗?蓝秦律师团为您讲解离婚那些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
在我们生活当中,一方为了多分财产,在离婚时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情并不少见,然而这种做法显然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利益。那夫妻一方在离婚时隐藏了房产,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了该怎么办呢,详情请阅读本文了解。网友提问:马某是某公司的业务经理,事业上
判决离婚后又发现未处理的财产该怎么办?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某女与某男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08年秋季离婚,离婚当时仅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约定,对共同所有的房屋口头约定归女方所有,并由女方居住,其他财产未作分割。离婚后一个月,男方即反悔,以该房系其父母财产为由将女方从房屋中赶走。20
民事判决书(2006)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72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易勇,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穗云,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委托代理人:张爱武。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