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
一、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
一、非全日制用工时间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对具体时间的规定不尽相同。国际劳工组织对非全日制
一、非全日制劳动用工需要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
一、行政机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退吗?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养老保险问题是怎么认定的?自由职业者交养老金和单位职工的差别:个人缴费是统筹部分交10%,个人部分8%,单位缴费是统筹20%,个人8%。退休时计算工资的公式是一样,但退休金金额时不同的。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
一、非全日制用工公休日有相关规定吗?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
一、非全日制劳务用工协议书的格式是什么?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
一、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否需要缴纳?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需要缴纳的,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
一、劳动合同法用工时间是否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用工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
一、分公司的用工合同有效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
一、一个分公司能签用工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
一、分公司能签用工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
不可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为单位结算。
“讨薪”“维权”已成为老百姓热议的话题,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要与员工续签,那要是不续签会被处罚吗?接下来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用工公司赔偿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用工公司要赔偿吗
在找工作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些用工欺诈的现象,比如说在求职的时候面试官给我们的说的工资是一个数,真的到了上班的时候拿到手里的工资却又不一样,这样的行为就涉嫌用工欺诈,那么用人单位涉嫌用工欺诈可以索赔吗?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
效益不好时就可裁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效益有所起伏在所难免,企业根据效益的起伏状况相应地扩张收缩也属正当之举,但扩张收缩涉及到员工这一“人”的问题时,就不能用通常的眼光来看待了。法律对于企业裁员明确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是:
一个单位里面的员工可能从几十个到几百个不等,有些单位会跟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跟部分员工不签订合同,这让一些员工心里没底。那么,单位没有和全体职工签合同是不是违法用工?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63、64、67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
职工发生工伤后就需要申请工伤的认定,而申请工伤认定就需要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登记表有一这的填写项目,填写时要注意规范填写,那么工伤职工登记表中用工形式怎么写?下面由裴亚飞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工伤职工登记表中用工形式如何写工伤认
非法用工致伤残,工伤赔偿怎么拿?工作赔付标准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因工受伤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涉及到工伤者的基本利益。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结合法律法规为各位就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仔细看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非法用工致伤残,工伤赔偿怎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能否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华律律师解答:非全日制用工,甲公司不能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在新形势下,一部分用人单位迫切需要甩包袱,国装上阵,既使用劳动者但又不希望因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后而产生的一些纠纷。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形式顺应了企业发展的需要,既可以使用工单位摆脱了因烦锁的人事管理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又可以让用人单位通
案例夏先生2004年12月进入上海一家美资公司从事在华投资高级顾问工作。进公司前他曾两次赴美与公司的大老板协商工作待遇事宜,最终公司高层确认他的年薪为40万元人民币,并口头承诺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回国后,公司上海的总代表与夏先生签
如果因为工作原因遭遇伤害的,是工伤,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可能会非法用工。那么,非法用工导致伤残,公司不肯给一次性赔偿要怎么办?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些用工单位为满足自己的
【分析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