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我国实行两审制度,就是一个案件审理经过两级法院之后就不能在审理了,这点很多人都比较清楚。但是不清楚的这么案件中,两审终审制适用哪些案件有那些?针对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两审终审制适用哪些案件有哪些一般
提到离婚案件,很多人都知道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因为夫妻双方之间产生一定争议,故而只能以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为能够更好的为当事人双方自己争取利益,就需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举证。那么离婚案件如何举证呢?请跟随若悠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在大家的意识里,刑事案件都是一些特别重大的案件,刑事案件有什么样的范围,和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刑事自诉案件举证”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一、刑事自诉刑事自诉,
怎样进行录音才能成为合法证据?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在此,探讨一下有关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问题。一、什么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那么,遇到哪些案件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呢?今天,若悠网小编为您提供
一、机动车所有人与肇事司机分离时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机动车所有人与车辆分离的情形,然而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该由谁来承担民事责任呢?这是一个非常纠结的问题,下面我列举了5种法律关系,来简单的阐述责任主题问题:案例一:雇佣关系车
工伤案件中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什么区别?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进一步了解关于工伤案件和认识损害案件的区别,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工伤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14号)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
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因关系到群众生活的根本问题,法院对其审理工作始终予以高度重视。日前,海淀法院民一庭对2001年以来受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进行了集中调研,发现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存在四大难点。第一、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影响审判效率。房产对普通老
最高院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
天脉有限责任公司和传奇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传奇房地产公司为天脉公司建筑楼房一栋。合同约定,建筑用的材料由天脉公司提供,房屋验收合格后,天脉公司一次性支付传奇房地产公司报酬500万元。传奇房地产公司按时交付了楼房,验收合格
案情概要2008年10月原告苏某(男)与被告刘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11月7日登记结婚,当天下午,原告给被告买了价值为8000元的金器,并在第二天送给被告家属及亲戚20000元钱。原、被告婚后没有生育小孩,没有添置共同财物,也没有共
首次起诉离婚案件操作流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
深圳婚姻律师给离婚案件当事人的20个操作指引作者:深圳余祖舜律师一、双方不是深圳户籍,可以在深圳离婚吗?余祖舜律师告诉您:1、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只要夫妻其中任何一方具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可以在深圳辖区的法院选择速裁诉讼
离婚案件缺席审理的难点:1、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难。缺席审理时,由于被告未到庭,法官不能通过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论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杜撰一些不实的事实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法官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具体要分三种情况:(1)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3)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
假借离婚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制造虚假债务,多占财产、化解个人债务,侵害婚姻无过错方利益等情况却屡见不鲜。离婚案件中的债务纠纷处理问题离婚债务处理的现状是当事人心态复杂,扰乱正常的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的进行。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已于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为正确适应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审理好婚姻案件,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
离婚案件中知识产权的处理在夫妻财产制度中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应当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相适应,既考虑到配偶一方为婚姻所付出的成本,保护其合法的共有权利,又不妨碍另一方对知识产权合法的专有权利。1、权利归属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原则上应当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
离婚案件房产分割专题问:结婚之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答:应该属于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存在婚后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应该支付对方还款部分,同时,还应该计算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某一行政行为的损害,而提起的关于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诉讼。我国商标案件的行政诉讼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而进行的。(1)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应如何判断陈燕戎老虎摘要:保密措施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寻求法律保护的必备要素。目前,司法认定中,一般要求保密措施符合合理性标准,但是合理性一词本身具有很大的弹性,给实践带来一定的困惑。本文认为,合理性的客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