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审判之后,可能法院没有判离或是法院进行判离了,但是判决结果在财产分配上不公平等,反正其中一方觉得案件判决对自己不利就想要进行上诉,通过上诉来改判这个判决的结果。那么,离婚案件能否上诉?若悠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离婚案件能否
离婚案件审判之后,可能法院没有判离或是法院进行判离了,但是判决结果在财产分配上不公平等,反正其中一方觉得案件判决对自己不利就想要进行上诉,通过上诉来改判这个判决的结果。那么,离婚案件能否上诉?若悠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离婚案件能否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法定过错的行为而导致双方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都有哪些标准呢?下面就由华律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1.过错程度2.认错态度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
摘要:从社会现实出发,道德阐明观点-----现行法律有规定的精神赔偿和现行法律无规定的精神赔偿。把离婚案件精神损害又进行细分为大的精神损害和小的精神损害;其次利用六个方面的法律,道德伦理进行观点论证,一在法律规定内的离婚案件精神损害中,引用
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应当完成相当的证明义务。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只有在申请人完成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足以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的基础上,才能够请求进行亲子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双胞胎子女的抚养权有争议,双胞胎子女是由夫妻双方各抚养一个还是由夫妻一方抚养?对此应当遵循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与案件事实,确定双胞胎子女的抚养权。下面华律小编就为您详细讲解。离婚案件中双胞胎
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处理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面对孩子,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无论经济条件好或坏,都希望孩子跟着自己,那么在离婚案件中作为父亲或母亲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作为父亲或母亲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离婚案中,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根据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成年被扶养人是怎么界定的呢?以下是若悠网小编收集到
论文提要: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更是人生重要的事,做为一个家庭的解体,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的问题显然是无法回避的,人们在争着对于现有的财产进行分割而绞尽脑汁的同时,不要忽视对应承担的债务加以重视,否则会遇到更多的麻烦。目前,对于离婚时涉及到的债
夫妻持有公司股份的形成主要有几种情况。(1)以夫妻共有财产投资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仅夫妻二人。这类公司注册时夫妻股权比例的设置往往带有随意性。(2)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包括全部家庭成员或家庭部分成员,此类公司的股权比例设置
离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我国婚姻法提倡结婚自由也允许离婚自由,虽然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任何人的婚姻最后走到离婚这一步,但是在当今社会这却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从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分割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婚姻法中
案情:在原告洛阳客香来餐饮公司诉被告厦门豪享来餐饮娱乐公司等三单位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诉讼中被告以注册不当为由向商评委提出撤销“客香来及图”商标的申请,该申请被受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郑民三初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案原告
因使用“X城”、“WX城”等字样,用于楼盘销售、宣传和网站项目介绍,某集团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北京Y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Y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惠州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惠州大亚湾W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
在我们国家对于不同的案件是有不同的法院进行管辖的,那如果是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哪个法院管辖呢?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民营企业的数量急剧增多。与此同时,在优胜劣汰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下,民营企业因受经济危机等因素影响而进入破产程序的将逐步增多。为积极应对民营企业对司法的需求,笔者通过调研,对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
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否适用于调解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民事调解书确认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法院是否应当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此不予受理?答:“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民事诉讼的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管是企业家还是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对于商标都要越来越清晰的理解,也认识到了商标的重要性。对于有些商标我们会存在异议,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现在就由若悠网小编为您带来有关“商标异议案件证据的保全和收集”的相关知识
涉外案件的财产保全,是保护涉外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对涉外案件采取保全措施:1.根据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提起诉讼前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我国实行两审制度,就是一个案件审理经过两级法院之后就不能在审理了,这点很多人都比较清楚。但是不清楚的这么案件中,两审终审制适用哪些案件有那些?针对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两审终审制适用哪些案件有哪些一般
提到离婚案件,很多人都知道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因为夫妻双方之间产生一定争议,故而只能以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为能够更好的为当事人双方自己争取利益,就需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举证。那么离婚案件如何举证呢?请跟随若悠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在大家的意识里,刑事案件都是一些特别重大的案件,刑事案件有什么样的范围,和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刑事自诉案件举证”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一、刑事自诉刑事自诉,
怎样进行录音才能成为合法证据?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在此,探讨一下有关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问题。一、什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