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鉴定伤残等级,根据等级程度来确定赔偿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以通过法律维权。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职工工伤维权流程简介,希望对您有用。职工工伤维权简介如下:先证明与用人单
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鉴定伤残等级,根据等级程度来确定赔偿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以通过法律维权。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职工工伤维权流程简介,希望对您有用。职工工伤维权简介如下:先证明与用人单
我们知道,如果劳动者因工伤原因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该负责。劳动者不仅可以停工留薪以休养康复,期间用人单位还得如常支付工资。那么,具体的,工伤康复期是多久,工伤康复期间工资怎么算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回答这一问题。一、工伤康复期是多久
我们知道,临时工,主要是指劳务派谴工,或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如果临时工受伤,也属于工伤范围,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么,临时工工伤纠纷应该收集哪些有利证据,临时工工伤由谁负责呢?别着急,若悠网小编马上为您回答以上问题。一、临时工工伤纠纷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那么如果处于工伤期间的员工自愿离职,企业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呢?华律小编结合案例来说明。工伤治疗期间员工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案件结果:工作人员认为,小林在工作
分类目录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头面部损伤(S00-S09)头部浅表损伤S001个月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1个月颅骨和面骨骨折S02颅骨穹隆骨折S02.03个月单纯颅底骨折S02.1(如伴CSF漏或并发颅内感染,需在完全控制后)6个月鼻骨骨折S
王某与巴中市某建材公司劳动纠纷仲裁案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四川巴蜀律师事务所受申请人王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巴中市某建材公司劳动纠纷案的仲裁代理人。接受指派后,代理人就本案有关事实做了调查、分析,并参与本案的开庭审理,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
众所周知,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如果不幸遇到工伤应该怎么办,该采取何种措施来维护权益?下面,华律小编结合北京市工伤内容来谈谈。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
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其中一项保险就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在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时候进行报销和赔偿的保险,那么工伤报销比例是多少呢?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工伤报销比例1.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如果在试用期内,职工在工作时受伤,是否也能享受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呢?【律师说法】试用期内符合条件应认定工伤“尽管职工在用人单位还属于试用期员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的问题发生争议,比如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保险而劳动者得不到赔偿然后举报到劳动部门,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要进行民事诉讼,后来案子也顺利结案了,工伤结案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若悠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工伤结案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获工伤赔付拔山镇朝阳村王光兰(化名)在工地上工作时受伤,未与工地所属的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近日却顺利拿到工伤赔付。去年1月的一天,王光兰在永丰镇团丰百家苑项目工地做杂工,工作时不慎从二楼滚落到底楼,致左髋臼、左额骨、左耻骨
事实劳动关系确认及工伤赔偿申请人:龙某某被申请人:吴江市某制造厂案由:事实劳动关系确认纠纷案情简介:申请人于2009年7月进入被申请人工厂工作,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4月2日,申请人在工作时受伤,导致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不同程度
前言农民工是中国城乡社会历史变革中业已形成并不断壮大的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群体。“从理论上讲,农民工是从农民中率先分化出来,与农村土地保持着一定经济联系,从事非农业生产和经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并具有非城镇居民身份的非农化从业人员。”[1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后,对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了《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不足,其中工伤赔偿程序上的复杂和烦琐,已经成为了工伤职工维权的严重障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的规
农民工群体的最大特点就是流动性,这种流动性对现有的法律援助体制提出了挑战,独自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其亲属又在原籍申请法律援助。如何在法律援助资源有限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成为法律援助机构应该思考的问题,河源市法律
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后,总会不小心受伤,我们称其为工伤,工伤都是要赔偿的,单位也不能拒绝。但是如果员工要离职了,可以寻求多年前的工伤吗?下面,若悠网小编结合案例来给大家分析分析,希望有所帮助。【基本案情】沈某是某电子公司的员工。1995年,
工伤职工提出辞职能否索取伤残津贴?谢先生问:我原是一家公司的职工,月工资3000元。1年前,我在工作时,双手不慎卷进传送带导致受伤,虽经治疗但未能完全康复。事后,我被工伤部门认定为五级伤残,公司给我安排了相对轻松的工作,但我双手残疾无法胜任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受到了意外伤害,经法定程序认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赔偿的。但是有可能劳动者所受到的伤害并不是工伤。有的朋友就会疑惑,不是工伤老板并且未死亡老板是否赔偿?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不是工伤老板
我们知道,工伤待遇其实是分工伤伤残的待遇与工伤死亡的待遇。不同的情况下,对工伤职工或其家属的待遇不同。那么工伤致残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伤致残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1、1-10
问:我2月份受了工伤,大拇指粉碎性骨折,之后在医院接受治疗。老板态度很好,还亲自去医院看望并支付全额医药费。4月初我出院了,继续回到公司工作,但是4月底我领工资时发现工伤期间的工资为0。去找老板理论,老板却说从来都是这样的。我该怎么办?请问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而导致的受伤情况,属于工伤。有些员工的工伤是无法继续的工作,但工伤员工处于停工留薪期,单位也应该向员工发放工资以保障他们正常的生活。有些单位没有发工资。那么,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华律小将在下文为大家解答,希望能够帮助
导读: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案中的当事人因工伤死亡,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超生子女的抚养费!接下就跟若悠网小编一起去看看这个案例是怎么回事吧。因工伤死亡用人方需要支付超生
员工在劳动者受了工伤,由于伤情比较重的关心会需要去治疗,他又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家里有两个孩子,受害者觉得自己受了工伤之后赔偿中应该要包括有抚养费,那么,工伤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工伤两个孩子的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是因为工作而受伤的,就属于工伤。劳动者受了工伤,要做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来给予赔偿。那么用人单位赔偿工伤员工哪些费用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