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规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其保护分散,不够全面系统。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以适应伴随国际经济关系日益紧密,商业秘密保护所面临的新形势。根据Trips协定的要求和
目前,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规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其保护分散,不够全面系统。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以适应伴随国际经济关系日益紧密,商业秘密保护所面临的新形势。根据Trips协定的要求和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与TRIPS是基本吻合的,从反不正当竞争条款重点在于禁止假冒,发展到反不正当竞争重点放在保护商业秘密上,与TRIPS的历史发展过程也是完全相同的。但从总体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性规定还呈支离破
不同情况下商业秘密的归属有所不同,在有具体合法约定的情况下自然好解决,但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是否共同拥有?转让权和使用权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遇到纠纷法律是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呢?下面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雇佣关系
内容提要:对于“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造成重大损失”是既遂与未遂的条件,还是罪与非罪的条件。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条件,但是“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也可能存在犯
原告北京利玛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街1号。法定代表人冯永明,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殷国凤,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孟繁勇,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
商业秘密的范围,即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这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什么样的信息、具有何种表现形式的信息可以取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技术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
商业秘密是公司或者组织不对外公开的秘密,商业秘密的类型有很多,有可能是一些技术,也有可能是一些商业数据等,而商业秘密是不容非法侵犯的,那么商业秘密的合理获取的途径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商业秘密有什么合理获取
[摘要]在现代社会,信息的地位日益重要。作为市场领域内的一种特殊信息,商业秘密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价值。因此,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几乎毫不例外地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为防范和打击的一个重点。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侵害商业秘密的表现形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列举了商业秘密包含的项目: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策;客户名单;货源情报;
竞业禁止,也称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任职期间或者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者。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和其他规章中。如《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所作的定义是:所谓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含两大部分,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经营秘密又包括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经营
【案情】魏成刚、李迪准曾任上海舍福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舍福公司”)市场部、技术部经理,两名被告人与时任舍福公司总经理的许某,在舍福公司为上海伊顿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顿公司”)加工汽车气门的过程中,窃取舍福公司的金属
作为企业,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泄露会给企业带来损失,那么商业秘密被泄密时如何保护,关于商业秘密被泄密怎么办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商业秘密被泄密怎么办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商业秘密被泄密时如何保
一、问题的提出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第四届部长级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人世决定。这标志着中国将作为wto的成员国,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开始必须遵循wto框架内的游戏规则。乌拉圭回合时建立的wto,作
职业道德教育系思想政治工作的范畴,是一门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根据思想政治工作的这种专业化特点,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必须具备优良的素质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功。因此,党的组织通过各种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对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进行素质培训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障中央企业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中央企业带来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逐年增多,对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明显加大。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与涉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犯罪不同的是,专利、商标、著作均是公开的且通过相关证书、载体、作品等直观显现,易于识别易于认定。而商业秘密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防范企业危机,规范员工保密行为,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者必纠。第二条密级划分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凡属于保密的文件、资料上都标明;第三条商业秘密的含义和意义。商业秘密是指企业自身独具的、排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存在着很多的商业秘密,这些秘密影响着企业的发展,是企业非常重视的一点。但是有的人有好的技术,可以破解企业的一些程序,那么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否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呢?对于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
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一部分其对公司的发展也是极为重要的,而竞业禁止的重点是在于规定劳动者,是对劳动者给予在择业方面的限制。那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区别有哪些呢?一、限制期限不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一般而言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是无
案情被告人李光、汤新、张华原系古都公司职工,李光为公司销售部副经理,汤新为公司合金车间工人,张华为公司合金车间主任。汤新与张华均掌握该公司有关铅镉合金生产方面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其中张华的技术强于汤新的技术。三被告人于2000年5月与古都
任何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所应当承担的刑法范围内的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侵权,责令被告承担的法律后
商业秘密,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因为涉及到技术的创新,还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也是市场经济的竞争必然要求。那么,商业秘密被侵犯应该先采取什么措施,有哪些法律责任呢?今天,若悠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一、商业秘密被侵犯应该先采取的措施商业秘密是指不为
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比如当事人要购买一种机器,可以向很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