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需要保障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的方式有很多种,探视需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离婚后探视子女的的方式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方式探望的内容既包
如果夫妻离婚,需要保障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的方式有很多种,探视需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离婚后探视子女的的方式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方式探望的内容既包
离婚后禁止探视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你们离婚时关于男方不得探望孩子的约定,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你们应该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
案情简介:李某与张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在共同生活中,双方性格不和,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导致两人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李某在法庭调查中就财产分配问题明确表示不需要法院处理共同财产、存款、有价证券、股票
离婚后动产和不动产均需分配所谓财产权,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所有权。财产主要分两类: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及任何依附于土地的物。除此之外的为动产,保单就属于动产。2000年3月,伍先生为妻子张女士投保
相信大家都清楚,夫妻要是离婚的话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但根据法律的规定此时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呢?若悠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原则
夫妻之间离婚后经常会因为房屋的居住权闹纠纷,是否离婚后就没有房屋的居住权了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夫妻离婚后是否依然可以享有房屋居住权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事件经过】肖女士和老梁属于再婚家庭,二人于2000年登记结婚,肖女士嫁到
夫妻离婚时可能是因为感情不合,可能是因为经济问题,离婚后夫妻的共同债务有什么呢?下面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去看一下。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
结婚期间,丈夫侯先生向妻子借款10万元用于开销,可没过多久两人闹起离婚,并约定侯先生归还欠款,但前夫却迟迟不愿履行。陈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日前,徐汇法院对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侯先生给付前妻陈女士10万元。2006年8月7日,
夫妻感情破裂后,大部分人会选择离婚。而离婚会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需要解决,包括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夫妻财产,而房产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财产之一。那么,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离婚后夫妻的房产怎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怎样对财产进行分割是需要处理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能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财产是否能够再次分割?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财产能不能要求
在离婚后之后会对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进行瓜分,各自拿到自己该得到的那部分之后,两个人就彻底的分道扬镳了。有些人在离婚之后会去终结看看自己手中的财富到底有多少,那么,离婚后财产重新分配怎么做?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离婚后财产重新分配怎么做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加速攀升,“离婚后保单如何分割”的问题也逐渐引起各方关注。为了避免离婚后保险纠纷的发生,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明确保单未来状态非常必要。而要解答这一问题,还要分几种情况考虑。勿忘变更保单受益人“我和丈夫已经协议离婚了,可是我
2014年2月24日,董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张某的一套房屋以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董某,董某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张某支付房屋首付款22万元(含定金2万元)。董某如约将22万元交付给张某,事后却得知这套房屋涉及纠纷,已被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离婚时房
一、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
[问题]北仑区的赵女士多年前结婚时,与公公婆婆同为一户,共获得三亩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获得政府部门发放的土地证。三年前,赵女士与丈夫离婚,之后,她多次要求重新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遭到前夫和公婆的拒绝,村里则认为,此事应由他们自己处理解决
问:我邻居唐某与杨某原系夫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个公司股份2.5股,股本金为15000元。2008年两人在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载明9000元的原始股份1股归杨某所有,载明6000元的增量股份1.5股归唐某享有,该股份每年在该公司的盈亏
男方结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女方要退还吗符合法律规定退还情形是可以退还的。具体用以下案例为您分析。基本案情:福建有个小伙,相亲认识了一妹纸,两人一拍即合。小伙求爷爷告奶奶凑了个16万彩礼把妹纸娶了,不过,好景不长呀,两人结婚没多久就吵得不可开
离婚财产纠纷如果通过诉讼来解决,应该怎么做呢?离婚财产纠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呢?离婚财产纠纷诉讼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怎么提起离婚财产纠纷诉讼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案由为“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
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日益增加与完善的新形势下,民事纠纷日益增多,方式、内容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等一系列问题,为民事审判提出新的问题、新的要求。一、确认承包责任田地的地位的合法性现在农村生产方式是单家独户,农忙季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离婚后财产纠纷,最高人民法院的案由规定未作明确诠释,有说认为是指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那么对于协议离婚后为履行协议发生的纠纷算不算离婚后财产纠纷呢?笔者在北京S区法院办理的一起因履行离婚协议发生
案情原告:王某某,男,西安人被告:郭某某,女,西安人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郭某某原系夫妻。1997年9月双方向原告单位某院交纳集资款36585.90元后,入住该单位2号楼一单元房。98年12月10日,原、被告在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了离婚手续。自愿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