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双方是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确定清楚了的,彼此也就孩子抚养的问题好好沟通,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后来却有其中一方要求增加或是降低孩子的抚养费,不知道是否能符合法律要求。下面让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一、离婚后能再要求增加或降低抚养费吗符
离婚的时候双方是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确定清楚了的,彼此也就孩子抚养的问题好好沟通,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后来却有其中一方要求增加或是降低孩子的抚养费,不知道是否能符合法律要求。下面让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一、离婚后能再要求增加或降低抚养费吗符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就需要处理好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样分担海口龙华区法院审理认为,徐X跟刘Y均同意将5岁的小儿子变更由徐X抚养,法院予以确定。考虑到刘Y的经济状况,判决刘Y每个月支付小儿子抚养费450元,直至小儿子满18周岁。徐伟与刘雯离婚时,法院判决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
一旦结婚后,夫妻是要共度一生的,应该互相理解和包容。然而一些夫妻会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一方抚养孩子的,另一方要给抚养费。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这涉及到双方很多现实生活情况。若悠网小编将具体介绍子女抚养费该怎么确定,怎样确定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的相关内容,帮助网友解决子女抚养费的纠纷和困扰。一、有固定收入的“有
子女抚养费是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根据香港的《婚姻法律程序及产业条例》的相关规定,法庭在判决子女抚养费金额时,除照顾负责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能力外,亦会考虑以下因素:(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之间只是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但这种拟制的抚养关系,并不能消除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那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姻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这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婚姻关系的成立,是男女两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探视权属于法定权利,如果一方要行使的,另一方不得阻挠,需要予以配合。探视权的时间是探视权的重要内容,需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怎么确定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暂无明确规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离婚后有探视权,那么探视权的时间问题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有什么要求吗?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后探视权的规定及其他一些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婚姻法第第三十八
平时我们说的网络诈骗只是网络犯罪中的一种,网络犯罪是行为人运用计算机的相关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非法行为的一种犯罪,那么网络犯罪判几年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分到一部分的共同财产,比如丈夫拿到了房子,妻子拿到了金钱等等。在离婚之后丈夫觉得住在曾经的爱巢里面对自己心理是一个折磨,于是就打算将分到的房子卖掉。那丈夫有权变卖吗?下面就来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一、离婚后丈夫可否
双方离婚后并且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成后,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20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林某。诉讼代理人:幸伟华,广东花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原审第三人:梁某。诉讼代理人:彭勇,广东国慧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林某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债务。而对这部分债务的处理则往往是由该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一般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此时就应该是由其独自承担清偿责任接下来,若悠网小编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婚前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婚前
目前婚姻案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而每一婚姻案件中几乎都会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对离婚后债务承担的具体处理办法作出介绍: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如该债权
夫妻离婚时就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具给其亲属的欠条所涉债务未做处理,离婚后又被双双告上法庭,要求清付欠款,法院该如何认定?近日,山东省文登市人民法院就这起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这对已散伙的夫妻共同承担所欠女方亲属债
如果自己已经和对方办理了离婚手续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在办理了结婚证那一刻开始就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在婚后有一方发现了财产的话可不可以进行再分割?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发现
导读:离婚后能否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问:2006年9月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在保护房屋的产权、居住权等方面,均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这对保障妇女离婚后的正常生活和儿童的健康成长是非常必需的。2.保护房屋产权要在查清
夫妻两人的感情不再,或是一方出轨有婚外情人等,与其两人都痛苦生活,还不如主动的放手离婚去追求新的生活。既然夫妻要离婚,自然是涉及到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他们都希望自己可以分到比较多的钱。那么,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配?若悠网小编为您带开了以下知
【案情】张某与李某于1995年11月份登记结婚,婚后张某与李某共同建造房屋一栋,该房屋于2000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因双方聚少离多,夫妻感情日渐转淡。原告张某于2010年2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双方都
协议假离婚后出轨起诉请求再分割共同财产能否获支持刘某与邓某结婚两年,邓某谎称有抑郁症,要求与刘某分开一段时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分清。不料不到一年发现邓某已另结新欢。刘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
财产分割协议难阻权利离婚后要求分房获支持案情简介:赵女士和李先生在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权利人登记为“赵女士、李先生、李先生的母亲刘大妈共同共有”。后来,赵女士和李先生由于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在“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双方无
婚前买房在离婚进行房产分配时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