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时候,我们如果有想办理离婚,那么是必须对财产进行分割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属于婚前财产,那么就不需要进行分割。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会不会被分割我
在很多时候,我们如果有想办理离婚,那么是必须对财产进行分割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属于婚前财产,那么就不需要进行分割。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会不会被分割我
案例回放:丈夫甲某和妻子乙某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经法院调解,对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分割,其中数额较大的一笔银行贷款由甲负责偿还。但此后甲并未如期履行偿还银行贷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甲、乙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乙某不服
导读: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后,有权就超出其应当负担债务额度向夫妻的另一方追偿。离婚后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先行清偿后,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本文若悠网小编结合案例作出精准解读!案情:张某与刘某于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决定离婚的,不仅涉及到婚姻关系的正式结束,更多的是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家庭主妇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约定优于法定”
离婚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收益处理办法《婚姻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在我国农村,由于普遍推行了以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为承包经营户所享有。离婚时,对土地
现在很多人结婚时会贷款购置一套婚房,但是如果两人感情出现问题要离婚,那这套还在按揭中的房产如何分割呢?下面请看若悠网小编对此作出的答复。网友提问:我们夫妇在公证处公证了一份婚后财产约定,其中第一条是按揭商品房在还清贷款后归双方共
案情简介1996年8月8日,张晶与李刚登记结婚。2005年11月,李刚从单位下岗后,两人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李刚常年夜班开出租车,晚上经常不回家,每月给张晶的生活费也很少,两人经常吵架,准备协议离婚,因张晶与李刚均
核心内容: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子女的房产,离婚后,丈夫能分割该房产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结合网友的咨询问题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网友问题:我是2007年结的婚,2010年我父亲在我们家附近买了一套商品房送给我,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我的名字。今年3月
当今社会,率越来越高,涉及夫妻离婚后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但是,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有一定时间期限的,即请求的时效问题。下面,若悠网小编将为您解答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时效的规定: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
◆案情原告:张某,男,北京人被告:郭某,女,北京人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原系夫妻。1997年9月双方向原告单位某院交纳集资款36585.90元后,入住该单位2号楼一单元房。98年12月10日,原、被告在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了离婚手续。自愿离婚协议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属于不动产的一种,而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进行交易的时候,就需要办理所有权的登记,那么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房屋离婚后能不能追回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房屋离婚后能追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对此,婚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
核心内容:丈夫有外遇,双方协议离婚,后来丈夫又反悔,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处理吗?下面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案情介绍:李女士与张某2011年结婚,育有一女。后因丈夫外遇,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和一辆家用轿车归李女士所有,女儿亦随
导读:本案中的当事人在协议离婚一年后,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用。协议离婚4年后,再次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用。原告数次主张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与物价的普遍上涨有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后,在父母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离婚时房
一、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
[问题]北仑区的赵女士多年前结婚时,与公公婆婆同为一户,共获得三亩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获得政府部门发放的土地证。三年前,赵女士与丈夫离婚,之后,她多次要求重新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遭到前夫和公婆的拒绝,村里则认为,此事应由他们自己处理解决
问:我邻居唐某与杨某原系夫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个公司股份2.5股,股本金为15000元。2008年两人在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载明9000元的原始股份1股归杨某所有,载明6000元的增量股份1.5股归唐某享有,该股份每年在该公司的盈亏
男方结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女方要退还吗符合法律规定退还情形是可以退还的。具体用以下案例为您分析。基本案情:福建有个小伙,相亲认识了一妹纸,两人一拍即合。小伙求爷爷告奶奶凑了个16万彩礼把妹纸娶了,不过,好景不长呀,两人结婚没多久就吵得不可开
离婚财产纠纷如果通过诉讼来解决,应该怎么做呢?离婚财产纠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呢?离婚财产纠纷诉讼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怎么提起离婚财产纠纷诉讼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案由为“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
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日益增加与完善的新形势下,民事纠纷日益增多,方式、内容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等一系列问题,为民事审判提出新的问题、新的要求。一、确认承包责任田地的地位的合法性现在农村生产方式是单家独户,农忙季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离婚后财产纠纷,最高人民法院的案由规定未作明确诠释,有说认为是指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那么对于协议离婚后为履行协议发生的纠纷算不算离婚后财产纠纷呢?笔者在北京S区法院办理的一起因履行离婚协议发生
案情原告:王某某,男,西安人被告:郭某某,女,西安人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郭某某原系夫妻。1997年9月双方向原告单位某院交纳集资款36585.90元后,入住该单位2号楼一单元房。98年12月10日,原、被告在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了离婚手续。自愿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