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分担?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分担?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核心内容:离婚后,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若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文,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是确定好的,但日后可能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再支付孩子抚养费,此时就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那么当事人需要具备怎样的情形才能减少抚养费呢?以下是若悠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具体介绍。一、申请减少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做出处理,其中应该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呢?这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问题。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你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做详细解答。一、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育费的数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的审理原则是: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
离婚后子女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双方离婚后,物价上涨,原抚养费标准已无法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若悠网小编告诉您,法律规定,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离婚后子女
夫妻离婚虽然双方在法律上相互的义务和责任解除了,但是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却并没有因此而终止,那么,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
【案情】1995年家住井冈山市的原告刘婷(化名)与赵刚(化名)认识并发生性关系,同年4月,原告发现自己已怀孕,但赵刚不知去向。为了避免未婚先孕而遭村里人讥骂,原告便在家人的撮合下与被告贺勇(化名)结婚。婚后,原告将与赵刚怀孕之事告诉被告,被
什么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呢,一般来讲,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是这个离婚后抚养费怎么付才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付?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通常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确定,那么,抚养费应该怎样支付呢?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将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抚养费
离婚必须给抚养费吗?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被判给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就要求每个月给付一定的抚养费。生活中很多人对于离婚必须给抚养费吗存在疑问,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答案是肯定的。那么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要付多久?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了变化,但是还有监护权的问题,孩子还没有成年之前都有监护人。这时候父母双方就有可能因为孩子的监护人是谁而产生了诸多的变化,不知道法定监护人到底是谁。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若悠网内容。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根据我国《民法通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是享有姓名权的,孩子可以跟父亲姓,也可以跟母亲姓。但在我国传统的观念中,孩子一般是跟父亲姓的,如果夫妻离婚后,孩子是可以改姓的,那么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续?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离婚后
在离婚之后如果家里面有小孩子的话,那么会涉及到探望,自己没有获得抚养权,就应当探望孩子,那么对方可不可以终止这个权利?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可以终止探视小孩吗一般不能,
只要是在离婚的时候,那么没有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就拥有了探视权,这个探视权是对方的基本权利,一般情况下这个探视权是不得进行取消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可否取消对方的探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之后才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找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1、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吗?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离婚后,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闹上法庭的情形还是相对较少的,大部分情况都是男女双方直接协商解决,那么在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吗最高人民法
夫妻债务咨询我和前夫在2002年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今年有人向法院起诉我和我前夫,要我承担我前夫在离婚前的借款,可这借款我根本不知道,在离婚时他也没有提起过。请问现在我是否要承担这笔债务?律师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婚后财产分配协议书男方:某某,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为子女购买房产的,此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二、子女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就视为对谁的赠与。如果
摘要:夫妻离婚是非常常见的问题,一些普通的财产分割大家也是有一定了解的,但是关于保险的分割问题是大家所不熟知的,那么夫妻离婚后各类保险怎么办呢?接下来华律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夫妻双方的社会保险如何分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