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人,是著作权利益的享有者。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来说,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一、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根据《
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人,是著作权利益的享有者。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来说,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一、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根据《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一、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
工商评审字[2002]94号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决定已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与《商标法》此次修改相适,国务院正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
对于一个自己的公司来说,商标是一个公司的标志,而每个公司的商标都是不一样的,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的,那么商标权保护的途径有哪些?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多少?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对于商标权的保护
当事人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往往会约定很多的东西,但是一个不小心也许就忘了将违约金写入合同,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就带你详细讲解一下,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未在约定的期限交房买方可以要求卖房支付违约金吗?根据我国相关的,买卖合同中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
按:大家买东西都知道商品是有保修期的,但是商品房保修期大家知道吗?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
合同分为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和不定期限合同,不懂期限合同并不是指永久的租赁合同,相反的是他还具有一定的风险,因为,无论是合同哪一方当时想要解除合同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那么由有期限变为不定期的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各类土地出租的期限是多久?其实,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农村中有多种土地类型,土地类型不同,其出租期限也是不同的。那么,究竟农村各类土地租赁期限是多久?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的相关内容吧。农村土地出租期限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管辖权的问题是当事人都需要进行一定的管理的。只要是有管辖权的异议,作为当事人或者是相关的近亲属都是可以直接提的。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是多久呢?在法院的诉讼过程中,今天若悠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民诉法
法院可能同时面对多个案件的审理工作,而法院的人手又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审理的时候,会担心法院忙不过来。眼看自己的案件审理期限就要到了,但法院方面还没有消息,当事人会很急。看看若悠网小编收集的资料。一、法院敢超出审理期限吗有可能会超出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要进行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证据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那么,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
随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对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自己的证据。那么,当事人必须约定举证期限吗?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事人必须约定举证期限吗举证期限既可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执行时,很多时候需要其他司法机关或者外地的司法机关协助执行的,如果案外人对协助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得出,那么协助执行异议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协助执行异议期限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执行异议作出了规定,案外人对法院执行的过程、程序或者执行的标的物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执行的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对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裁定受不受理,那么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期限是如何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一、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民事案件是需要执行的,例如法院作出判决书后,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第三人对法院执行可提出异议,那么执行异议审查有什么期限?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执行异议审查期限依
被执行人与执行人是两个相互对立的关系,执行人一般是政府机关单位,但是被执行人是需要执行一些义务的人,应当对自己的相关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履行相应的义务。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被执行人复议上交有期限
在债务纠纷中,诉讼程序是解决纠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在日常实践中,许多人选择这个途径来解决问题。然而,打官司是件很复杂的事,在打官司的过程会遇到很多程序,例如,收集证据、法庭举证、进行法庭辩论等等。这些细节是很重要的,具体请阅读下文。(一
财产保全具体期限为: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
法院作出判决后,义务人不履行或是不按照规定履行执行过程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按照规定申请。那么申请强制执行有期限吗?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申请强制执行有期限。《民事诉讼法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司法鉴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你带来相关内容。一、司法鉴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
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法院在作出相应的判决裁定之后是需要将判决与裁定送达给当事人的,并且送达的期限的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因为很多案件并不是当庭宣判,就需要案后送达,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所以对于送达的方式也会是不同的,下面若悠网小编为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申请或者其他请求会作出受不受理的裁定,裁定的结果需要送达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裁定结果后,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那么民事裁定送达期限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民事
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33条的规定,举证期限有两种确定方式:1.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有助于确保当事人对诉讼公正的信心,加强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当然,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举证期限,应当经过人民法院认可才能作为本案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要认定被告是否履行了举证责任,必须按下述标准进行衡量,即被告必须按法律要求和举证时限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举证必须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