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包括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制度及内容。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财产是离婚诉讼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而且双方
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包括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制度及内容。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财产是离婚诉讼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而且双方
一、立案时应提交法院的材料: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二、规范书写起诉状。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
这对老百姓是需要解释的。离婚的惟一法定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破裂。新列举了最典型的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这些情形只是证明婚姻确实破裂的证据,而不是判断应不应离婚的标准或条件。现在很多基层法院对于由有过错方提出的离婚,以为判离就是“便宜了坏人”,我就
我国法律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限制规定有:一、《婚姻法》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主要是从女方的身体健康、心理稳定、精神愉快、对
问题1:共同购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我能分到应得的家产吗?我与爱人去年结婚,到现在整一年。现在我们要离婚,不知道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我们的情况如下:结婚时,我们两家共同购买一幢房子,价值六万元,当时他家负担四万元,其余为我家负担。家里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那么,接下来请跟若悠网小编一起阅读以下内容了解相关知识吧。法院
婚姻存续期间未依法和实际取得的与他人共同享有继承权的遗产,离婚协议约定处分无效。日前,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王丙、王丁的诉讼请求。被告王甲与第三人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原告王丙、王丁。1998年1
离婚的方式有很多种,离婚的情况也会涉及到很多的东西,所以如果不能够正确的处理这种情况的可以申请向相关的法院进行解决,如果能够自己解决的那就再好不过了。那么,书画可以作为分割的主体吗?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
起诉离婚是夫妻离婚方式中的一种,也称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若悠网小编搜集与整理了起诉离婚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
起诉离婚大约多少钱(一)法院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
现在很多家长都流行给孩子买教育基金,那离婚时,这比教育基金归谁呢?是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就归谁管吗?下面我们随若悠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基金由谁管理未成年人名下的财产,包括教育基金,应当由其监护人也就是父母负责保护和管理,
在生活中离婚是很常见的事情,这也是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后很容易发生的事情。那么在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就是很重要的一点,如果双方都想要抚养权那么发生纠纷的几率很大,我们该怎么办呢?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想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
在考虑离婚的时候,请务必明确,所谓离婚,前提是男方双方已经办理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如果是事实婚姻,则属于同居关系,不被我国法律保护,更加不存在离婚的问题。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
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除了财产纠纷外就是对子女抚养权的决定。父母离婚后,孩子归属哪一方,一般应根据“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那么,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决定的,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是怎
[案例]北京市王某(男)与赵某某(女)在婚前签订一份财产协议,协议主要约定如下:1.王某婚前有房屋一套,价值40万,现尚有银行贷款10万元未还,该贷款在婚后继续由王某偿还,供双方婚后居住使用;2.王某每月工资1万元,需用于生活和偿还银行贷款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
涉外婚姻在离婚时怎么进行财产分割?咨询:我于1998年7月,我丈夫是日籍华人。结婚后,我一直生活在,他则两地来回跑。2001年,他在上海投资的项目结束后就回了日本。以后就很少与我联系,双方感情出现破裂。去年底,我在上海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具体情形如下:1、女
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么法律是否允许被告不出庭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方能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
【案情】原告郝某与被告陈某于1994年2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09年8月3日,郝某以与陈某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审理后,法院认为:郝某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其诉称事实,双方也不存在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故于2
年逾半百的薛某和邵某已共同生活了35年。丈夫薛某承包经营一娱乐场所后,夫妻双方关系逐渐恶化,今年4月,薛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家庭财产。妻子邵某在法庭上表示,夫妻双方感情在丈夫与一女子非法同居后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应判决不予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为,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因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凡涉及国家妈咪、个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