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2、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3、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2、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3、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以下情形影响审判进行,法庭可以对案件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在法庭审理中,有关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法庭申请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
在民事诉讼中,执行是最为困难的一部分,执行难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被执行人将财产隐藏、没有可执行财产等,如果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的时候,那么当事人在案件执行中可以和解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当事人在案件执行中可以和解吗当事
诚信是在我国立足社会最为重要的,当今社会越来越讲究诚信。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因为失信的而造成不利影响的人,在失信名单上可查询。下面若悠网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被执行人怎么查案件内容的一些相关信息吧。一、被执行人该怎么查案件内容在
在现实生活中经济纠纷或者经济犯罪中非常多的,占到司法诉讼的很大比例,经济案件在审判结束的时候,就涉及到执行的问题,申请执行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经济案件二审后如何申请执行?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经济案件二审后如何申请执行
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证人是很重要的一个角色。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们都需要证人来证实案件的真实情况,还受害人一个真相。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证人的,在我国法律规定里,成为证人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成为案件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下面就让若
行政申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此时,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可以订立委托代理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参加
法院如果在对案件审理完之后都是会下达案件裁定书的,而在裁定书下达之后,需不需要仲裁就是案件双方的当事人比较在意的一个问题了。那么,法院在审理完案件之后裁定移送仲裁可以么?若悠网小编为大家做了有关的介绍。一、法院在审理完案件之后裁定移送仲裁可
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司法审查的范围1、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之争司法实践中往往将《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称为程序审查。这种观点似有不妥。该条第一、二、六项,即“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
我们经常会听到不服上诉这样的词,也就是说我国的审判制度不是一审就总结的,还是可以有再审的。这也就是两审终审制。那么适用两审终审制的案件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适用两审终审制的案件
在处理婚姻案件的时候要能够找到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得到了这些证据之后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在离婚的时候原告也会关心主张举证的问题,那么,婚姻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离婚时对自己的主张要举证吗?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婚姻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
民事纠纷中雇员受害案件归责原则的适用随着工商经济的发展,雇佣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补充,在社会上大量存在,并且以形式灵活、结算方便为优势,完全适应了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有裨益。但是雇员在从事劳务活动中,往往面临许多风险,这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
本文通过20条法律知识,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常见的困惑进行了解答。文章内容虽然很全面,但真心希望帮不上大家,那才是我们的初衷。相识相知相爱,本就是难得的缘分,希望朋友们学会宽容,只有彼此宽容才能保证婚姻的持续。(最后一段,附:离婚诉讼中的几个
婚姻案件有关100个法律问题(第六部分)第二章财产分割第二节夫妻共同债务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公告离婚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案件。随
如果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后六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六个月以后,可以重新起诉离婚。那么,第二次开庭的离婚案件潜规则有哪些呢?来看看下文介绍吧,希望对你有帮助!第二次开庭的离婚案件潜规则有哪些
【原创】指点迷津,柳暗花明;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近年来,离婚纠纷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人未到庭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二种情况,一是找不到被告,被告未到庭;二是能找到被告,但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调
在法院诉讼阶段,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具备了相关的证据,才能证明己方主张的事实真实有效,法院才能因此做出判决。在离婚诉讼中尤甚。那么,离婚诉讼证据有哪些?离婚案件中哪些证据最有力?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离婚诉讼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裁决。农村地区由于宅基地等性质的不同,对于农村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就更为复杂。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法院该如何处理呢?若悠网小编整理
―,离婚案件的特点1.离婚案件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一些人在婚后接触到许多新鲜事物,导致其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及社会身份较之过去有了很大改变,给以前相对稳定的婚姻带来了较大冲击。2.离婚人群低龄化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和普遍现象。婚姻案件在
婚姻案件之财产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目前离婚率高居不下,在各地基础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离婚案件的主要焦点已不再是解决婚姻子女问题,很大一部分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个人财产的划分。就这个问
商标评审并不是某个人做主的,具有特定的法律标准,下面有商标律师为您详细经核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由商标评审人员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组成。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事实清楚、
虽然商标对于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但是在很多时候公司也有注销商标的情况。对于公司申请了注销商标但是商标还没有进行转让,那么应该怎么来进行办理商标转让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商标案
在现实生活中因房屋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房屋纠纷产生的原因包括房屋买卖、房屋继承、房屋分割、房屋租赁等,因房屋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那么房屋纠纷属于什么案件?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房屋纠纷属于哪些案件房屋纠纷一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