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率在我国一直高居不下,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在基层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近四成是离婚案件。那究竟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离婚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情破裂
近年来,离婚率在我国一直高居不下,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在基层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近四成是离婚案件。那究竟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离婚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情破裂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最重要的一条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么抽象性的表述,反映在实际生活中,感情破裂到底是什么表现呢?若悠网小编通过案例为你具体介绍。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哪些1、夫妻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
离婚就跟结婚一样,双方都愿意才可以。许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这时其中一方就会走法律途径。那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希望能够尽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财产分配上面。但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多,而女方觉得自己在婚姻中真的受到了比较大的伤害,应该要对方赔偿。那么,离婚时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离婚时有哪些情形能要求赔偿呢
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可分以下几种情形:一、一方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各级人民法院:一、湖南省人民法院邵阳专区分院,1951年3月12日法呈字第95号来呈:因南下工作干部要求离婚案件,对方都在原籍,依法应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受理;唯所在地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处理不甚积极,不仅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有很多人都不清楚自己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不光光是血亲之间所结婚无效,甚至于患有某些疾病也是无效婚姻,那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精神病患者是否禁止结婚呢?接下来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1.精神病患者是否属于禁
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有哪些?双方协议离婚后,出现了财产纠纷,还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如若离婚协议中有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提起民事诉讼。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当
婚姻走到尽头,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诉讼离婚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哪些情形,可能大家对此都具有疑问,下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和规定,以供大家参考讨论,欢迎大家进行阅读。主要情形:1、诉
在夫妻感情破裂啦但是有一些情况不能使用协议,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请求,那么这个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况?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哪几种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实践中如何把握什么样的情景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一、法律规定法定判离的情形《婚
因一方患精神病而提起的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甚至患者及其亲属隐瞒其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上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对
抚养权也属于一种权利,抚养权是孩子具有的权利,每个家长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利。所以当孩子在抚养到一定时间的情况下相应的抚养权也是直接的消亡的。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子女抚养权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
当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都会将对子女的安排放在要求婚姻关系解除后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但是,当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一些客观的情况时,这就包括一方不能抚养子女,或者一方认为自己条件优越,应当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等情形,在这种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因其他原因
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若悠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夫妻离婚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
商标公告并不是常见的民事行为,因此很多人对其中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从而在遇到的时候就可能产生一定的损失。那么什么是商标公告,商标公告可能出现的情形有哪些?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您准备了如下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商标公告是什么意思《商标公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商品的买卖时,买卖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而进行商品房的买卖时,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违约情形有什么?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违约
对于企业来说有人投资进行那就是我们所谓的股东,股东也就会占有相应的股份。但是如果中途出现股东想要退股那么在法律的规定上应该有哪些情形呢?这是比较关键的一点,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股东退股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有限
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出资并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
大家都知道,当公司出现一定的问题的时候,将面临着歇业的情况。那么,公司歇业的情形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公司歇业的具体情形及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帮助到大家,为大家答疑解惑。一、公司歇业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法院对涉及案件的当事人公布开庭时间后,如果对案件中的一些证据或者是需要回避的,法院是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的。那么有什么情形下是可以延期审理的?关于“延期审理”的问题,若悠网小编会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
随着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我国的国民素质也在不断的提升。人们现在懂得利用法律解决自己生活中面对的困难,而不再是利用暴力解决一切。因此,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可是,民事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呢?若悠网小编,收集了下列资料。一、民事
本文阐述了司法实践中可以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知识,以及鉴定中的咨询专家机制等,为人身伤害鉴定做出指导。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一、重新鉴定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