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住房公积金、保险利益、个人所有房屋、各种房产归属问题如何解决?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住房公积金、保险利益、个人所有房屋、各种房产归属问题如何解决?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夫妻已经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一方知道了感情是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就会尽可能的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转移财产。在知道了对方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另一方肯定不会坐以待毙的。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若悠网内容。离婚时一方有转移财产的情形怎么分财
离婚公司股权的常见处理情形公司股权分割也是当前离婚案件中的难点,公司股权、合伙企业的出资、独资企业的财产和股票债券的分割都是离婚中的新问题,人民法院在处理时,有的一次性处理,有的因为涉及案外股东的利益,有的涉及到清算,人民法院也会判决另案处
一般来说,诉讼都是有时效限制的,过了诉讼时效,将难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也有例外。例如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如果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分割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
大家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好这个房子的一些规模以及开发商的程度,那么在发现那房子不好的情况下,能够退房的情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能够退
侵犯商业秘密罪具体包括下述三种情形:(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
买房已经交了首付,但又不想买房了,这下该怎么办呢?房子到底能不能退呢?别着急,其实只要你的情况符合以下十种情况之一,就可以退房。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1、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按照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如房
在现在社会房屋买卖中二手房买卖的情况是非常多的。不管是房屋买卖还是二手房的买卖,都是要事先约定好的,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
买房确实没那么容易,但如果真的没办法了只得退房,又该怎么办?哪些情形能退房?房款能怎么算呢?下面是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内容,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购房者在哪些情形能退房,房款又该怎么算关于退房,需要满足以下这几种条件1、
在买卖房子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里面是有约定好双方付房款、交钥匙、办理过户等等的时间。但是有些卖房子会遇到买家逾期付款的情况,对方迟迟不肯付款。那么,如何应对买房人逾期付款的情形?下面若悠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买房人逾期付款的情形如
买房是件技术活,从头到尾都不容有一丝大意。首先你要货比三家、综合考虑楼盘品质、户型、配套等各方面的因素。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步入买房一族,但是由于初次购房没有任何经验,在买房的过程中却容易被开发商的种种伎俩蒙蔽了眼睛,那么,商品房可以退房
房子有问题,可以退房吗?得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分析。如果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是一定能退房的。那么,还有其它情况可以退房吗?看完下面若悠网小拜年为你整理的信息,你就知道了。律师表示,购房者可以主张无条件退房的情形主要有十一种类型。一、合同本身的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公司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问题发生纠纷,我们工商机关在工作中对股权转让问题有些地方也比较难以把握,时常因为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而引发行政诉讼坐到被告席上。新的《公司法》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为专门一章,不但规定了股东
零资产转让主要有四种情形:(1)甲企业在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主要资产连同等额债务转让给乙,甲企业并不注销,其余债务则仍挂在甲企业名下,乙以这些资产连同债务开办了新的独资企业或与他人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2)企业的开办单位在甲企业
现实生活当中很大程度是衡量一个人政治能力的指标之一就有其所握有的股权数量以及价值,这是因为拥有股权并不仅仅可以享受经济方面的利益还能够通过股权对公司的运营起到对自己有利的影响,那么有没有不能成为股东的情形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
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在公司设立初期,要怎么给公司起名字呢?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企业名称在什么情形工商局可以不予核准呢1、企业名称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吗?不可以。企业名称应
关联企业间的控制关系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答:狭义的关联企业则是指与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这里的控制关系是指对其他企业的人事、财务、业务等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长期的、经常性的支配性决定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情
在发生合同纠纷或是财产权益冲突时,人们通常会进行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方式来选择解决他们纠纷的管辖法院,也就是协议管辖。那么协议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协议管辖违返法定管辖。
【行政判决】再审判决再审裁判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所作出的裁判。再审裁判既可以采用判决形式,也可以采用裁定形式。(1)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元不当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中止执行的裁定,继续执行原判决。(
仲裁裁决是由仲裁机构作出的一个决定,仲裁裁决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需要按照裁决内容执行,有法律效力就会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对于仲裁裁决也是可以申请中止执行的,今天,若悠网小编为你带来中止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的内容。中止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根据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也有中止的情况,如债务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等原因,那么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需要如何处理?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消
司法鉴定在现在的案件审理中是很重要的,很多的案件都会涉及到鉴定,那么鉴定的人一定有很多要求,那么什么是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什么是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什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几种情形,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为进一步细化指定程序,本解释规定如下: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