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因一定事由而归于固定。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除了需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外,还须具备其担保债权额的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额之所以需要确定:一是根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因一定事由而归于固定。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除了需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外,还须具备其担保债权额的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额之所以需要确定:一是根
根据我国传统习俗,很多地方在男女结婚之前男方要过给女方相应的钱财和物品,俗称结婚彩礼。婚后因生活习惯等各种原因感情破裂,致使离婚时,结婚之前赠送的彩礼怎么办?请跟随若悠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结婚彩礼?什么是结婚彩礼?彩礼
彩礼,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河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
【同居法律知识】同居财产起纠纷原告毕某与被告罗某于2008年12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同居生活,一直未办理手续。双方同居后,原告与被告及其家人关系日渐紧张、恶化,时常发生吵闹,2009年2月原告便回到娘家居住,双方也自行解除了同居关系,然而
家住巩义市的李某(男)、杨某(女)夫妻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分居。分居后第三天李某向巩义法院起诉要求同杨某解除婚姻关系,收到应诉通知书后杨某赌气也向巩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两个案件被分到不同的法庭进行审理。审理中,后收案的法庭发现此情况
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请再审,具体是: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对本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
(深圳陈伟律师手机:13715219058)幸福美满的婚姻是人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但是一旦婚姻走到了尽头的时候,“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夫妻不得不面临结束这段痛苦婚姻的选择。恩格斯说过:“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合乎道德,那么也只有继续保
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孩子抚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作了具体规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
恋人结婚前分手,共同购房屋如何处理案例:张强和王芳是一对情侣,双方为筹备结婚,于2003年5月共同购买了一套价格49万余元的房产,并与房产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购房屋的首付款和契税等由张强支付,张强还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组合贷
房产一般都有较大的价值,由于其属于不动产,其分割方式不同于其他物品。在案件中,房产分割就成了离婚案件中的难点。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子的购买时间以及购房的出资情况都会成为影响房产分割的因素。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看看如何处理各类房产问题。一、普
在很多农村地区,有不少男女在结婚前,会选择订婚。订婚在法律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有的男女会选择订婚时赠送大量财物,这就容易引发纠纷了,那么,如何处理因订婚引起的财物纠纷情况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核心内容:我是开公司的,现在想要离婚,那么,对于公司股权是如何分割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为您介绍离婚时股权是如何处理的?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第一、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指用个人婚前财产
当今社会,离婚率日趋上升,特别是有关农村年轻人的离婚案件数量和比例日益增加,这已经成为引起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要如何处理这类问题呢?特别是有关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若悠网小编将在本文为您具体分析。农村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离婚财产
一、合伙企业中夫妻财产离婚如何处理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
从物权法的角度讲,财产的收益属于孳息的发愁,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主要指果实、动物的出产物及其他以通常使用方法获得的出产物;后者则包括利息、租金以及其他以法律关系所得之收益。根据物权法原理,孳息应归物的所有人及其他合法权利人。从这
买卖房屋投资或自住的情况非常多,在买卖房屋时,也需要去区分清楚,有些房屋可以购买,有些房屋却不能够购买。一些买家买了些不得买卖的房屋,双方产生了纠纷。那么,哪些房屋不得买卖,如何处理房产纠纷?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哪些房屋不得买卖根据法律
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要买房的话,那么就会购买新房,这个是比较常见的,我们在签订购房协议就会和开发商签的,那么如果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应该怎样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何处理开
都说天有不测风云,近日,徐某夫妇就遇到了这么一件倒霉事,高高兴兴全款买的二手房,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被法院查封了。本文特别整理了这起涉及二手房的执行案例,借此提醒各位购买二手房的朋友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情简介】2011年8月,徐某夫妇向
问题:同楼其他住户已得到挡光费用,此问题中的房屋在一楼,正处于对外出租经营中,产权所有者现在并未居住在房屋内,房屋产权所有者是否仍有权得到相应的挡光费呢请回答者务必给出切实答复,有法可依,谢谢您!律师解答:挡光造成的损害现实存在,虽然是出租
在民事诉讼中,也是存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案件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可以对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可能有的人会有异议。那么,对法律采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有异议如何处理?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对法律采用民事
大家都知道,案件在法院审理之后就会有相关的判决是需要当事人去遵守的,如果我们申请再审之后,就会有二审机关再次审理这个案件,之后如果是有什么新的证据出现就会有新的判决的。那么案件再审后原执行如何处理?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再审
房屋是属于公民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房屋的价值通常是比较高的,而房屋也是属于法院财产保全的主要标的物之一,债权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保全,那么房屋保全之后如何处理?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房屋保全之后怎样处理法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结果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执行的措施就是对房屋等的财产进行查封,那么法院查封房子被保全后如何处理?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就相关的知识进行解答。一、法院查封房子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该仲裁裁决如何处理?答:原劳动部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办案规则〉〉第51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或用本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