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网络

【同居法律知识】同居财产起纠纷

原告毕某与被告罗某于2008年12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同居生活,一直未办理手续。双方同居后,原告与被告及其家人关系日渐紧张、恶化,时常发生吵闹,2009年2月原告便回到娘家居住,双方也自行解除了同居关系,然而双方的矛盾并未因此得到解决,吵闹不断。2009年5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个人财产(嫁妆)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00元。

庭审中,双方将解除关系的责任推向对方,同时被告提出订婚期间向对方支付有礼金,要求原告偿还。

通过庭审中双方的陈述,承办法官认识到双方虽然提出各自的主张,但其真实想法是想通过法院处理,以达到正名的目的,使对方不干涉自己以后的生活,好各走各的路。

"诊断"出双方的"病根"后,承办法官对症调解,很快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一、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返还个人财产和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请求;

二、被告自愿放弃要求原告返还礼金的请求。

法官提示,在国家对和相关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修改后,在广大农村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类似本案原被告间的纠纷日趋增多,由于国家对所谓"事实婚姻"的取缔,往往很多当事人,最后又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自行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往往涉及财产、、精神抚慰等等纠纷的发生,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的生产生活。因此法官提醒人们在同居时多考虑一下法律规定,以利于自己更好维权。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