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
一、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
一、签署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协议书后可以反悔吗?签署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协议书后不可以反悔,《劳务派遣咋不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
一、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
一、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条件为:(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
一、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以劳务出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一、劳务合同期没满辞职要扣工资吗?如果劳动者提前30日向公司请求了劳动辞职是不应该扣除工资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依然克扣了劳动者的工资是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该劳动者可以进行仲裁,但要是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一、办理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元?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节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故企业在申请劳务派遣公司经营项目时无需劳动保
一、劳务派遣行业注册资本金是多少?(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适用范
一、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如何主张?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一、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争议提
一、黑劳务乱扣工资怎么办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
一、单位辞退劳务合同的员工需要支付赔偿吗?单位辞退劳务合同的员工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
如果属于劳动关系的话,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属于劳务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一般是按照怎样的标准来进行赔偿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没有签
我们知道涉外劳务企业就是指劳动力给付的机构派遣劳工给要派企业,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于涉外劳务企业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申请的,那么涉外劳务企业规模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劳务关系是一种平等呢个的合同关系,可以随时的进行解除合同的,也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务合同的主体是很广泛的。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没签订劳务合同开除员工有补偿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劳务关系中,双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为其他企业提供人才服务,它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招聘成本,让企业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面招聘到合适的劳动者工作。目前不少人也会开设劳务派遣公司。那么,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听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手续以及
财务之债和劳务之债都是债务的一种,两种都是可以进行现货转移的,在一些地方,财务之债和劳务之债是有一定的相同点的,但是两者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的区别有哪些呢?区分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意义又有哪些呢?今天,就由若悠网小编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2008年12月12日,由大学生组成的社会调查小组,在网上公布了一份28页的《大学生关注可口可乐小组调查报告》,这份长达28页的报告调查了可口可乐在中国内地的5家装瓶厂和4家供应商,调查反映出最严重、最集中的问题在违法使用劳务派遣方面,报告
劳务派遣中三方法律关系(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1、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办理工伤认定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因履行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2、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劳
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字第____号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国内各地劳务派遣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目前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劳务派遣制以后,就发生了质
劳务派遣手续办理简便,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提出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求(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由用工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服务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1)
1、法律明确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包括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
劳务派遣的作用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遇"。如果用工单位在短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