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房子出现很多问题的时候我们会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去诉讼,那么问题就是诉讼是什么诉讼,诉讼时效又是多久呢?下面就有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相关问题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解决自己的房子的问题,保护自己的利益和生活环境!时效一、一般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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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买房置业中“缩水”现象屡见不鲜。房屋面积、层高、规划配套等方面都有可能出现缩水现象。产生这些缩水现象的原因之一是购房者对于购房合同了解得不够全面,稍不小心就会掉进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中,有的“缩水”会让购房者在经济上蒙受损失,但目前一些
地役权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地役权的性质是什么呢,地役权的期限是什么呢,地役权的登记效力是怎样的呢,如果没有登记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地役权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判例法是否有地役权呢。若悠网小编为你解答。判例法是否有地役权地役权不在判列法中。地役
地役权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地役权的涵义有哪些呢,地役权的特征是怎样的呢。地役权具有怎样的性质呢,地役权的期限是多久呢,地役权的法律效力和登记效力分别是什么。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地役权的涵义与特征”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地役权的
地役权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地役权的性质有哪些,地役权具有哪些涵义呢,地役权的期限会有多久呢,地役权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个人可不可以抵押地役权呢。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地役权怎么理解”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地役权怎么理解地役权,
土地一直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当然国家在这方面是做出了很多的规定的,这里就涉及到了地役权了,很多人对于这些都不是非常的清楚的,那么地役权人的权利是怎样的?地役权的取得消灭的原因是什么?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
用益物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为解决物质资料的所有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是所有权与其权能相分离的必然结果,用益物权作为物权之一种,着眼于财产的使用价值。在现代民法上,各国物权法贯彻效益原则,已经逐渐放弃了传统民法注重对物的实际支配
地役权是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自己设立的合同中的一种权利,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使自己的不动产便利或是获得效益。地役权有期限的规定,那么地役权的期限不能为永久期限吗?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地役权的期限不能为永久
相邻关系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关系,经常会遇见,例如对于采光、墙面,土地等等都是属于相邻关系的,而相邻损害防免就是指相邻防险的关系,对于这类关系我们一定要处理好,否则就容易造成纠纷,接下来,让若悠网小编告诉你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判决。xx省
我国民法通则是对相邻关系作出了规定,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不动产拥有人互斥毗邻与形式的关系。相邻关系融洽对双方来说都有好处,也能为自己的不动产的利用提供便利,那么相邻关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相邻关系与侵权责任
邻居的房屋高度过高可能导致自己无法欣赏到风景或者影响采光,因此有些邻居之间可能会协商签订协议限制邻居修建的房屋的高度,那么,签订协议限制邻居建房高度可以吗,有效么?今天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因为是限制
相邻权的具体情形,关于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关于这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相邻权的具体情形这个问题,如果你想知道,请跟着小编一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跟上若悠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相邻权的具体情形包含哪些一、通行、通道相邻
我们的生活周边一定是有邻居的,有时候我们难免与邻居发生矛盾的,这样我们就有点不知道怎么处理了,我国是有法律对相邻权作出了规定的,那么相邻权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物权法》第七章第八十
房子的相关问题一直被大家所关注,对于房子漏水、电梯费用等等更是干扰着大家的生活,给大家带来极大的不便,在很多时候,及时的处理相关的问题,才能让我们的生活进入正确的轨道,那么房子下水管漏水损失谁来承担,以下内容由浈江区律师为您整理。房子下水管
单位集资建房是房屋来源之一,单位集资建房与商品房是有一定区别的,单位集资兴建的房屋一般是按经济适用房进行管理的,对房屋的交易会有一定限制,那么单位集资房屋有使用年限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单位集资房屋有没有使用年限单位
面积误差是如何产生的?1.图纸测算和现房测量由于测量对象实体不同可能会产生误差购房人在购房时(主要指期房)拿到的面积叫“预测面积”,它主要是测量单位根据图纸得来;而购房人在入住时拿到的面积叫“实测面积”,是由测绘单位在项目竣工以后实地测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加强小区的管理,维护业主的权利,它作为业主自治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物业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现今的立法方面存在一些制度上的不完善,没有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明确定性,致使在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中,常发生业主权益得
现在很多小区都拥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已经是新兴小区的标配,但是很多老小区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还是不太了解,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和组织,业主委员会对于业主来说有什么重要作用呢?业主大会是在当地房管部门指导下成立的维护业主权益的机构。很多
关于所有权法律有很多的规定,那么,所有权基本内容呢?若悠网小编来为你解答。所有权基本内容我国《民法通则》第7l条对所有权规定了四项内容:“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本条的规定与民法通则这一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当事人离婚的唯一合法途径。笔者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接触了大量的婚姻当事人,发现很多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问题存在误解,这些法律上的误解往往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误区一
对于职工和单位参与集资建房的,分两种情况:1)如果职工办理入社手续后,并且职工个人按照建造费用集资且单价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的,所购住房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规定。2)对于单位参与住宅合作社建房,单位再以当年的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所建集资建房,
北京资深房产律师,赵律师(咨询电话:13810135536),中国房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专家型房产律师专业提供房屋买卖咨询、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办公地址:朝阳路中国第一商城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3条和第22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也不得租用或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特殊需要必须购买或租用的,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租赁,简单的来说就是土地所有者把土地租让给土地的所有者,所有者支付租金给所有人,租期满时,土地归还给土地所有者。那么关于集体土地的租赁协议书要怎么写呢?下面若悠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关于集体土地租赁协议书的相关知识。集体土地租赁协议书出租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立法精神。国家禁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迳行转让。也就是说,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先行与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