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债务,丈夫与妻子离婚并把财产转移给其妻,自己人却不见了。近日,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依法判处被告王某及其前妻管某共同承担他们在婚姻期间内所欠的债务5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和本案受理费。2008年8月27日,被告王某借口办厂
为躲债务,丈夫与妻子离婚并把财产转移给其妻,自己人却不见了。近日,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依法判处被告王某及其前妻管某共同承担他们在婚姻期间内所欠的债务5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和本案受理费。2008年8月27日,被告王某借口办厂
导读: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2.正文。(1)分产的原因。(2)具体分配方案。3.尾部
分居两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只对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一、分居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
财产保全会面临着一些法律风险,具体是哪些呢?又该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呢?接下来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应如何处理?离婚时当房屋已经产权应如何分割?未取得产权或者是取得部分产权时又是如何处理的?有何依据?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之房屋处理问题。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
我们都知道,一般的夫妻在离婚时都会进行财产的分割。那么问题来了,经常有很多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求孩子也一起参与财产的分割,那么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呢?离婚财产分配小孩有份吗?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您带来“离婚财产分配小孩有份吗”,希望能对您有所
我跟老婆生活有五年了,只是一直没有孩子。我每天的压力也很大,家里一直让要孩子。就是怀不起,因为这个事老婆要跟我。我想问下的原则是怎样的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
如果双方对、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离婚请人打官司要多少钱?如果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分割的用是多少?下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离婚财产律师的收费标准。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起价一般
我与前夫李某结婚已3年,感情却一直不和。今年3月中旬,我们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房屋归我所有,但我必须补偿10万元给他。离婚之后,我履行了义务,但李某却一直不肯协助我到房产部门过户。上个星期,我再次找到李某,他却要求重新对房屋进行分割。为此
是双方组成家庭的失败,这时候是要对双方的财产进行梳理,这是用就要把双方的财产归属进行整理,该分割的要分割,该划归的要划归。那么哪些财产能够进行分割呢?365小编就为您整理出来,希望若悠网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让您了解哪些财产是能够分割的。夫妻共
离婚就要面对财产分割,在婚前有债务的离婚后也要进行债务分析的,那么财产分割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的认定有哪些规定呢,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的处理对于夫妻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丈夫出轨,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方。那么,什么是过错方,哪些情况属于过错?因外遇离婚财产分割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新事物的出现,使得法律的修改速度越来越快。新婚姻法中对于婚后财产如何分割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您介绍几种新婚姻法关于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相关的解答。一、婚后财产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
离婚时,财产分割所涉及到的税收主要有以下几种: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
财产保全对落实劳动者应得利益的重要性和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解释(二)中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财产保全做出了有别于普通民事诉讼的规定。普通民事诉讼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中申请保全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是否要求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1、涉外财产保全的概念及其特点涉外财产保全是指因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作出的判决可能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受诉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的一种制度。其特点为:
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
诉前财产保全有以下几种情形时应当予以解除: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如申请人声明自动放弃请求权、被申请人自动履行了义务等。2.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了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的要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即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价值变化很大的财产和鲜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