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民事

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

来源:网络

1、涉外财产保全的概念及其特点

涉外财产保全是指因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作出的判决可能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受诉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的一种制度。

其特点为:

第一,涉外财产保全只能因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引起,法院不可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涉外财产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

第三,在采取涉外财产保全中,有时被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由法院通知有关部门监督

2、涉外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法院的裁定

申请涉外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第一,存在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作出的判决有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能,或者如果不能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属于给付之诉,具有执行的内容

第三,申请必须由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

3、保全措施的解除及申请错误的赔偿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