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共同共有。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发生财产分割问题,共同共有须对其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共同共有。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发生财产分割问题,共同共有须对其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1、去民政部门办理,2、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故此,如果是外地人在北京显然是不能通过北京的民政部
对银行存款的查找:1.可以从相关人签定的合同,或是往来信件、传真及有关文件中查找;2.所有的银行开户行为都受人民银行的统一管理,因此,可到当地银行进行调查;3.根据被执行人交纳水、电等费用的情况,到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其帐号;4.到工商局的有关
军人在离、退休、复员转业时,从国家获得的一定数额的金钱,随着军人的入伍时间、级别等因素而不同,但总体是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对此的争议、矛盾,也逐渐突显。对于此款项的归属问题,既要考虑军人的服役年限,同时也要参考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军人所
离婚诉讼的十二大误区(大理)马培杰律师在我接受的众多离婚诉讼咨询中,以下错误观点和看法在咨询者的认识中比较普遍,也是离婚中当事人常见的认识误区,比较有代表性。在此叙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误区一: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人认为先提出离婚会
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①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
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在于“无过错者”,有过错者是无法请求和获得赔偿的。在审判实践中不能拘泥于该条所限制的“无过错者”,而应依照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民法原则,采取区别过错、过错相抵的原则来裁判案件。只要一方存在四十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冯某与张某2000年5月经人介绍结婚,2002年2月夫妻双方向建设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房屋总价款50万元的30%,其余35万元贷款分10年向银行支付完毕。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是男方冯某一个人的名字。购房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按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5、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离婚时房
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
案情简介原告(女方)A。被告(男方)B。A、B于2004年因工作关系自行相识恋爱,2009年11月18日登记结婚,2011年12月23日生育一子C。双方恋爱期间关系以及婚初夫妻感情尚可。自2011年初起,双方因生活琐事、家庭关系等原因开始产
实践中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房产被法院查封。如果此时恰逢夫妻离婚的话,对这样被法院查封的房产该如何来分割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是比较疑惑的,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房产查封,离婚怎么分割1、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可让法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但是离婚过程中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果男方名下无财产该怎么办,若悠网小编接下来就来回答这个问题。相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会先进行一个条件程序,如果双方能够在调解程序中达到共识的话,那么法院会给一个离婚调解书,要是这个调解书没有明确时间会不会有影响?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离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离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地,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造成离婚的,在离婚前需要处理好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夫妻未离婚,孩子可以向父亲主张抚养费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夫妻未离婚,孩子能不能向父
离婚调解协议可不可以反悔未签收前可以反悔,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反悔了。若悠网免费法律咨询:我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就结了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我向法院提出离婚,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我和她都在协议上签了字,还按了手印。前
一、离婚案件不属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即生效的案件必须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
持民事离婚调解书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如果房屋上有抵押权是不能直接依据调解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案情2006年3月22日,原告张某的前夫购买了某市泰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房屋一处,同时将该房屋在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支行作了抵押贷款,并在被
夫妻离婚的时候经常会因为名下的共同财产分割而争议不断,车子、房子、土地、首饰等等都是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分割争议所在,也是双方必须要处理的部分。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有哪些?看看若悠网小编收集的资料。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有哪些具体而言,
在离婚时,要对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房产等进行分割,有些人会在离婚时隐匿房产。那么离婚时哪些情形是隐匿房产,关于离婚隐匿房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芜湖律师整理了关于离婚隐匿房产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离婚时哪些情形是隐匿房产
在婚姻婚姻中比较快变心的往往是男人,比如有些男人忍受不了妻子长期唠叨而要离婚。如果妻子也同意离婚,就需要处理后续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上面的问题。那么,男人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下面若悠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男人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怎么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2、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