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
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之中,存在着很多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当然这样的关系有些是以合同的方式而存在的,而有些是没有合同为雇佣人员保驾护航的。但是即便是雇佣关系有合同保驾护航,就一定能保证雇佣人员的利益不会出现亏损吗?今天若悠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讲
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案情】黄某和李某于2014年10月经法院判决离婚,根据生效判决,双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购买商品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那么分期付款商品是怎样认定所有权转移的,关于分期付款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分期付款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分期付款商品所有权转移案例1
导读:婚内离婚协议书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那么,婚内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有没有约束力?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离婚,而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那么起诉离婚期间女方可以住男方家吗,起诉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起诉离婚期间女方可以住男方家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要想办理离婚,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一些情况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的起诉程序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在
在法律许可离婚制度确立以后,对离婚诉权的限制首先是对过错方的限制,即在婚姻关系中造成婚姻不能继续下去的过错一方将受到法律限制。法律将离婚诉权赋予无过错一方。而无过错一方离婚诉权的行使也有严格限制,即基于特定事由才可以行使离婚诉权。否则无过错
诉讼离婚的审理程序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阶段、判决阶段。(一)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另一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是原告,被告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具体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
【婚姻法律文书】离婚起诉书的简单格式离婚起诉书的格式原告:xx,女,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北京市人,北京市某单位职工,住北京市朝阳区xx号。被告:周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北京市人,北京市某单位职工,住址同上。诉讼请求:
男方的离婚起诉书该怎么写呢?若悠网小编就将这些方面的内容整理出来,希望能够帮到有这方面需求的人,欢迎大家浏览,谢谢。一、男方离婚起诉书范本民事离婚起诉书原告: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
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该修正案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原有1980年婚姻法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在婚姻法的建设和完善上取得阶段性
离婚时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要通过诉讼解决这起离婚事宜,诉讼离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上面双方都会努力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措施,这时就需要有具体举证责任的,那么离婚举证责任是怎样的?离婚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1、离婚损害赔偿的物质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包括:未经合法配偶方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予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无过错方因其配偶重婚、同居所遭受的其他物质损失。由于修正后的《婚
离婚的时候,要是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就需要给抚养费,那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
对于夫妻双方不能避免因离婚而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产生的纠纷,那么就会在抚养法律依据有哪些;对于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怎样规定,若悠网小编详细介绍下。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怎样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多少?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我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2010年11月,王某与陈某结婚。一年后,两人迎来一个新生命——女儿王小某,此后妻子陈某便辞掉工作
根据婚姻法律规定,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一)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负担两个以
我们知道,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要是父母死亡,则可以由祖父母、兄姐等人担任监护人,但是他们担任监护人时是有先后顺序之分的。接下来为大家讲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怎样的,大家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一、法定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依照《民法通则
公司在经营期间,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经股东会议的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的,不同意股东有义务承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承接的视不同意转让,那么公司股东变更后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就相关的知识进行解答。公
任何事情站在法律的立场上,都需要证据明确,因此就涉及到举证问题,与其他案例相比,股东虚假出资的举证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那么,虚假出资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下面若悠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网友咨询】虚假出资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大概论述是在**年**月**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共*家,实际参加本次股东会议共*家,符合股东召开的相关条件,会议对由**股东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该提议,并形成如下决议。那么具
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必要事项之一,是标明公司本身的文字符号。公司名称必须用文字表示而不能用一些数字、符号、图形表示。如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如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