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解释是什么?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现行《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解释是什么?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现行《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一、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立法渊源及我国的立法现状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提出并非我国首创,此规定最早起源于1907年瑞士的民法典,其规定因离婚而导致无过错方的财产权或期待权受到侵害时,有过错方应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损害赔偿,或因离婚而导致无过错方
清明节期间祭奠逝去的亲人,是我国一项重要的传统文化和风俗。近年来,由于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大、宗族约束力减弱、人们法律意识增强等原因,各地因祭奠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提起的诉讼也屡见报端。《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北京法院系统了解到,近3年来,仅判决
【案情回放】江某(女)在2008年9月与田某结识,在2009年4月登记结婚,2010年12月生下一女。可数个月过去,田某发现孩子跟自己不是很像,也不是很像江某,想起同事的玩笑“这孩子既不像你也不像他妈,莫非不是你的?”田某越想越可疑,于是于
离婚损害赔偿中,怎么界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四种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般认为,行为人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即认为其主观上有过错。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伤害的话,是需要进行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类型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请问离婚损害赔偿类型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是由于一方存在过错行为造成的,一方过错行为造成离婚的,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离婚损害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现行《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严格的条件:第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限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及虐待、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离婚损害赔偿主体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根据婚姻法第46条及其《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权利主体是指离婚诉讼当事人中受害配偶一方即有过错方的配偶,义务主体是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对由此所受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配偶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等侵权民事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规定配偶一方因其过错行为,不法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配偶他方得请求赔偿其财产上的损失和非财产上的损失的民事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民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功能在于填补受害配偶遭受的损害,抚慰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民事领域是一个年轻的制度,最早出现于近代欧洲各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中,目前是各国普遍规定的制度,例如1987年的《瑞士民法典》,1975年《索马里家庭法》,1995年《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墨西哥民法典》,《法国民法典》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对过错行为破坏婚姻家庭关系并导致婚姻破裂结果的赔偿制度,这种过错无论是何种形式,只要违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导致婚姻破裂的就都应予以赔偿,现行婚姻法第四46条规定的情形远远不能包含过错责任的
袁某与韩某2000年9月5日,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女韩亚随袁某生活。2002年6月、9月,韩某在探望韩亚后,两次不将韩亚送回袁某处,经法院强制执行后才送回到法院;同年10月,韩某在行使探望权后,再次未将韩亚送回到袁某处至今,袁某遂于同年
如果侵权人侵害了死者的名誉权的,让其近亲属受到侵害的,其近亲属可以代替死者,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那么,死者的哪些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因侵权行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
2001年4月,江苏省南京市某环境卫生管理所汽车驾驶员徐某,在工作时间倒车时,将正在卡车后面帮助关车门的张某撞伤,医院诊断为左骨盆骨折,后尿道损伤。经法医鉴定,结果为:因外伤致阴茎勃起功能障碍。张某的妻子王女士认为,自己作为张的合法妻子,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法释〔201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在这个离婚率越来越高的时代,法律武器对于保护个人利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夫妻离婚前有损害对方的更是相当重要,那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跟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常识吧,希望小编能够帮助到您。离婚过错方
随着时代的高速发展,很多人结婚的时候都是一头脑的发热,对于婚姻都没有慎重考虑,所以离婚的几率也是很高的。那么,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
婚姻就像是一只碗破了很难再恢复原状即使连上了裂痕也永远存在。所以,一般不应该轻易的说离婚这件事情,一旦离婚了,也两个人的婚姻关系一般也是走到了尽头,当然还是有复合的可能的。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不离
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涉及部门法时更是如此。“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在婚姻案件中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其适用范围、适用原则、赔偿标准等问题,都面临分歧和争议。本文就此提出一些个人的观点和看法,以期对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