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项法律救助措施,其基本功能是通过制裁有过错方,使无过错方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补偿、慰藉,使社会关系恢复到平衡状态。因此,这一制度在立法上确立后,得到我国许多学者的支持,其历史进步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相关限制性又在哪里呢?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项法律救助措施,其基本功能是通过制裁有过错方,使无过错方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补偿、慰藉,使社会关系恢复到平衡状态。因此,这一制度在立法上确立后,得到我国许多学者的支持,其历史进步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相关限制性又在哪里呢?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中国的离婚率也逐年上升。2001年4月修订颁布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若悠网小编在本文中对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请求权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欢迎大家阅读了解,一起探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到若悠网找
提到离婚,我们不免会想到原本恩爱的夫妻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的破裂,而在离婚中,最重要的步骤之一就是离婚损害赔偿,那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详细知识,欢迎大家进行阅读。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一)重婚的;(二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学界的的看法也是不一的,主要有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多数学者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是民事赔偿之一,可适用一般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即存在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
案情:家住河南省巩义市的田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在家中用刀将妻子李某捅伤,致李某肝脏破裂,经巩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其损伤为重伤。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李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田某对其所受伤害进行赔偿,但不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田某应
提到离婚,我们不免会想到原本恩爱的夫妻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的破裂,而在离婚中,最重要的步骤之一就是“离婚损害赔偿”,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离婚损害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一起阅读,一起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离婚损害赔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和解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和解释我
关键词:离婚损害赔偿过错法定财产制内容提要:《婚姻法》修正案设置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特定情形下离婚无过错方的利益给予保护。该制度设置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在此不作赘述,然而,因规定过于粗疏,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例如:过错理解
婚姻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详情:甲的丈夫乙与一个女子丙有婚外情,甲的家庭因为第三者丙介入而濒临破裂。虽然丙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之下,不再和乙以情人相称,只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来往,但是甲仍然觉得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创伤。请问:甲
【摘要】我国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夫妻离婚时,一方具有法律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时,另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该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项请求,该规
本文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调整范围出发,讨论了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理论上的可能性与实践上的必要性,把离婚中的损害区分为离因之精神损害和离婚之精神损害,重点研究了离婚之损害的法律继受、权利义务主体、请求权的让与与继承、赔偿原则及适用范围等问题。关键词
(一)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主体: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二)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协议离婚后提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严格的条件:第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限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及虐待、
有哪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双方当事人是有相互忠实的义务的,但是有的人可能会背叛配偶,法律因此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来弥补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的损失。那么,如果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如何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夫妻一方出轨
北京市艾限公司诉{厂1}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1998)川经二初字第42号原告艾格福(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布朗(英文名ChristianBlin),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宋0X},天津嘉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山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传统公司)于1999年10月18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家家”商标,使用商品为酒(饮料)。商标局于2001年2月21日依法核准该商标,注册有效期为200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0日止。原
对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关键词: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论文摘要: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是学界一直探讨的问题,本文针对我国目前商标法存在的不足,试图从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区分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综合运用法定赔偿
一、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我国现行商标法在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害赔偿数额的问题上有三大标准:一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受到的损害确定,二是按照侵权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三是按照法定赔偿数额确定。三大标准看似完善,然存在如下缺点:(1)没有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著作权侵权损害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以及法律特征。一、著作权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交警队:(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于****年****月***日***时
一、一般证明1.纠纷起因、被告过错、损害事实的依据,要求赔偿数额及计算依据;2.受损害现场、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及证明;3.涉及民法通则规定的特殊侵权赔偿的受害人,应提供损害的事实以及损害事实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据;4.证人的姓名、住
【案情】2012年7月12日,被告人吴某因林权纠纷与邻居平某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后双方被村里干部劝开,吴某回家后仍不甘心,拿出家中私藏的土铳窜至平某家中,开枪将平某击中至重伤乙级,共造成平某经济损失12200元(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继续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法定过错的行为而导致双方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都有哪些标准呢?下面就由华律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1.过错程度2.认错态度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