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出现了新的情况,离婚率不断上升,婚姻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无过错方的损害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无法得到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救助措施,在立法上的确立是修正后的的闪光点之一,是顺应时代的需要,是立法的进步。但现行的离婚损
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出现了新的情况,离婚率不断上升,婚姻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无过错方的损害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无法得到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救助措施,在立法上的确立是修正后的的闪光点之一,是顺应时代的需要,是立法的进步。但现行的离婚损
在婚姻中觉得自己有受伤的情况,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就会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用经济的方式。但就赔偿的问题双方也存在比较大的争议,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确定赔偿范围,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哪些呢?看看若悠网小编收集的资料。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修正后的新《婚姻法》增加的一个内容,也是婚姻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该制度的确立,为婚姻关系中的受害方请求损害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今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起探讨。离婚损害赔偿的操作条件:我国《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有哪些区别,目前,小编发现,不少论文和论著在论及离婚损害赔偿时认为,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一般侵权损害的构成要件,并不加分析地用一般侵权构成要件的内容套用离婚损害赔偿。如有的在论及离婚损害赔偿中的损害时认为,其损害包括物
离婚,是源于夫妻感情破裂,一般离婚无所谓谁对谁错,不存在离婚后向对方要求赔偿的说法。但是对于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某些情况,婚姻法确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法律规定情形之下,夫妻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一
我们知道,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是可以离婚的。那么,对于已经结婚十年的夫妻,已经付出多年感情,如果离婚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今天,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用。结婚十年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可以。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
感情,因为相互的信任与对彼此的忠诚而深厚。而目前主张离婚的,大多都是因为婚外情或者出轨之类的问题而结束,那么夫妻一方以婚外情为由离婚,另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下文为大家详细解答!一、因配偶婚外情起诉离婚,另一方能否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如
离婚损害赔偿都包含什么?问:我与丈夫结婚几年了,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我丈夫也经常出手殴打我,我现在实在无法忍受了,想提出离婚。我听朋友说,这种情况离婚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我想问下离婚损害赔偿都包含什么?我能提出什么样的请求?答:《最高人
提问:你好,请问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是什么?重庆律师解答:婚姻法第46条确定了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情形之下,夫妻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规定比较的原则,在现实操作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近年来,由于一方过错而导致家庭破裂的离婚案件有上升趋势。在这种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不仅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而且由此也引发不少恶性案件,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增加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对由此所受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配偶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等侵权民事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的程序关于
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新增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新婚姻法解释),正式明确了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
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因过错配偶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新婚姻法第46
浅议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内容摘要:本文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本文首先阐述了当前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内容,分析了我国离婚赔偿制度的特征。第二部分具体分析和探讨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有以下含义:一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指侵权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了著作权人的财产上的,或者非财产的损失,著作权人享有请求侵权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民事权利,侵权人有赔偿损失的民事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这
一、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鲁民四终字第4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黄祖强,男,1962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流亭镇西女姑山村。委托代理人:孙芳龙,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华金苑
袁某与张某于2006年离婚,女儿小袁由父亲袁某抚养。2014年的一天,小袁骑电动车逆行,撞伤了行人刘某。交警部门认定小袁负事故全部责任。此后刘某多次与小袁的父亲袁某交涉赔偿问题,但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将小袁及其父亲袁某和母亲张某起诉至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
201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3年2月27日《2012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或2013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
夫妻离婚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发生纠纷。如果一方发生重大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问题:在离
在婚姻中,离婚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离婚的过程中对于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是否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这是双方在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知道的必要知识,这关系到自己的利益问题,大家需要进行详细的思考。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
在婚姻中受到伤害的人并不在少数,很多人在婚姻中受伤之后,都觉得应该要给自己争取一些经济上的赔偿,弥补下自己的损失。有些人遇到了另一半重婚的情况,那么,怎么判定重婚和离婚损害赔偿?看看若悠网小编收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哪些情况能申请离婚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是无过错方在离婚后才能享有的,但并不是说离婚之后的任何时间段都可以。究竟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该在什么时间行使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问:我最近发现我丈夫在外与他人同居,我已经找到了确切的证据,现在准备去法院起诉离婚。我听说他这样
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因过错配偶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下面随若悠网小编一起来了解,欢迎阅读!离婚如何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请求离婚损害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