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因生育问题需要休产假,她们的产假福利是会比较长,一些用人单位觉得这类型的员工只会给企业增加用人成本,在听到女员工怀孕了之后很多人也打算辞退她们,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孕期女工吗?看看若悠网小编收集的资料。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孕期女工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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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福安市法院对宋某状告福安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生效。判决一、被告福安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宋某自2001年10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工资(280元/月)及按工资
根据案情分析,该女工是在医院康复治疗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女工可以通过合同关系和侵权关系两种途径向承担康复治疗的医院主张合同违约责任或侵权赔偿责任。两位律师主要就如果通过侵权这一法律关系来向医院主张侵权赔偿责任给出意见
女工目睹车间碾死人受惊吓患了精神疾病有没有赔偿一审法院认为,章某所受精神损害为间接伤害,其因在工作期间目睹车间意外事故引发创伤后应激障碍。章某并非该事故的直接受害人,与事故本身并无直接关系,系间接受害人。尽管鉴定机构认定章某疾病与车间意外事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也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
“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该不该如此克扣?克扣女工特殊福利,企业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下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案例,供大家查阅。事件还原:孕妇正常产检被公司辞退孕妇李某按照正常的产检计划欲去医院产检,公司无理不准假,李某赌气去产检,
2007年11月22日,19岁的黄小姐进入上海某商务公司,双方签订一份期限自2007年11月22日起至2008年11月21日止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黄小姐从事仓管工作,工资标准为850元。2008年10月20日,黄小姐经医院诊断为“早孕、妊娠
用人单位都想掌握员工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以及身体健康、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真实信息,目的主要是更好地安排其工作岗位、发挥其个人潜力、促进单位发展。可在现实中,员工的个人状况,如是否怀孕等,有时候是隐私,其不愿说,单位也不方便问,否则就构成侵权
如何计算派遣女工怀孕时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案例中的张女士再被用工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都规定,员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可是有些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却置法律规定及员工利益于不顾,为了规避“员工连续工作达10年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员工尚在
在我国女工是劳动关系最为特殊的群体之一,在我国对辞退女工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很多个人都和企业对于辞退女工的情形其实都不是很了解,那么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些?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安排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休。《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
案情:2010年,陈女士应聘到一海景酒楼工作,担任酒店楼面主任职务。2011年10月,该酒楼发生集体旷工事件。酒楼向陈女士发出通知称,陈女士身为楼面主任,非但没有制止大家的行为,还参与其中,给予陈女士停职处分。随后,陈女士向该酒楼反映其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