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个人共同贷款买房了,也是两个人一起还月供,但另一半突发意外而死亡了,对于生存下来的一方来说就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因为配偶死亡会带来巨大的后果,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
夫妻两个人共同贷款买房了,也是两个人一起还月供,但另一半突发意外而死亡了,对于生存下来的一方来说就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因为配偶死亡会带来巨大的后果,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
《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
从立法本意来看,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和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为依据。(1)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超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范围的举债,由主张人对负债所得财产用于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接下来就由若悠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难免会有摩擦,这时候对于财产债务的界定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现行《婚姻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一方当事人持已生效的债务纠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则主张该债务系伪造或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此类债务的性质的认定,在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下面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离婚诉讼中夫
一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案情】2012年9月30日20时30分,邓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福绵沙浪村方向往玉林城区方向行驶,至玉林市XX区XX街道XX村路段时,与梁某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邓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王东会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以夫妻共同名义买房,一方签字有没有效?签订买房合同后,丈夫单方签字退掉了房屋,这份退房协议又是否有效?案例:2015年8月,成都中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成都中院认为,以夫妻名义买房,一方签字确认,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买房行为,未签字一方
婚前买房是在夫妻一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就已经购买了房屋,且没有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再婚后另一方能不能主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是夫妻共同房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意味着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
做生意有赚钱有亏损是非常正常的,做生意本身变是属于风险投资,而在实践中夫妻双方搭档做生意是非常普遍的,而做生意经常需要贷款、借款,那么做生意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做生意欠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南丹县
咨询:张某与妻子离婚一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经法院查明,在黄某夫妻生活期间,借债5000元用于子女入学费用。现在由于双方进入离婚程序,所以都不愿意承担这5000元的债务。这笔债务究竟应该由谁承担?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
导读:近几年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地诉诸法院,其中有很多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本文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简要的分析。虚假债务诉讼增多、夫妻中非举债方未分享到举债带来的利益,却被要求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是审判实践中常见的现象,这披露了我国现行法律存
实际生活中,夫妻离婚经常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债务划分问题。其中关于夫妻债务问题,还需要仔细区分一下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哪些又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为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其中的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
核心内容:民间借贷相关知识,如何认定借款关系的借款人,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姓名同音不同字,实际出借人是否可以依据该借条主张权利,能否仅凭转账凭证作为依据证明借款并要求偿还等等,就上述问题,华律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1、问:借条的借款人处
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该如何认定由于社会生活的纷繁复杂,要想通过法律明确列举或指出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实属难事也无必要。1993年11月3日,最高院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
无论在离婚纠纷还是其他普通债务纠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都是当事人普遍关心的问题。与这一问题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较多,其中还有相互矛盾的规定,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判决也各有不同,令当事人颇为疑惑。笔者今天试举一例,并结合法律、法理,分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助于区分夫妻之间的哪些债务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这样才能减少债务承担时的纠纷,同时也能有助债权人对债务的追讨。那么如何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阅读。(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认定。为
1、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
裁判要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承担的债务并非家庭共同使用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方并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情张军和刘婷婷于1997年登记结婚,于2004年投资开办一家美容美发店,由刘婷婷经营。二人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20
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此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房屋作为特定的不动产是每个家庭最为昂贵的消费品之一,为购买和装修房屋往往会耗去一个普通家庭多年辛苦积攒下来的所有积蓄,甚至还会因购房而大量借债。因此,离婚时的房屋分割问题是当事人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现在很多夫妻都选择共同买房,尤其是改善性住宅,大多是夫妻俩婚后共同置业;另外因房价不断上涨,许多的小夫妻选择先行租房,经济条件宽裕一些后再买房,这种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置业;小部分“准夫妻”为了共同承担置业负担,也选择一起买房。夫妻共同买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