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债务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
1、夫妻共同债务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
案例2005年3月23日,当时在某信用社工作的乙以妻子丙的名义在信用社申请贷款2万元。同年3月28日,乙再次以丙的名义,在信用社申请贷款3万元,丙在借据上签了名。上述借款到期后,乙、丙均未偿还。2006年6月18日,乙找到自己的妹夫甲协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往往是争议的焦点,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否能由一方偿还等问题最为常见,今天华律小编就分享一个案例,从中我们来看看如果夫妻一方借钱进行投资活动,投资失败后所产生的债务问题是否要夫妻共同承担呢。夫妻一方投资失
一、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如果要办这种夫妻共同共有的,则必须两个人都来。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
对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售,该行为是否有效。对于上述情况,应该分以下情形,区别对待:(1)房屋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明知出卖人有其他共有人,如果不是明知,则该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是明知,则合同除经共有
目前夫妻共同买房的情形比较常见,如改善型需求多为夫妻俩婚后共同置业;此外房价不断上涨,还有不少小夫妻先行租房,等到条件成熟之后再买房,这也属于共同买房;还有少数“准夫妻”也采取共同买房的方式来共同承担置业负担。共同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市房管
离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怎样分割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
导读: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本文针对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问题为您列出了相关法规为您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若夫妻一方拥有某家公司的股权,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的。不过此时,只能对属于共同股权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也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呢?一、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由于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具有涉及面广,法律
夫妻离婚时可能是因为感情不合,可能是因为经济问题,离婚后夫妻的共同债务有什么呢?下面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去看一下。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
一些夫妻为了共同的目标而贷款买了房子,这笔房贷等于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但是在履行债务的过程中其中一方突然因为意外或是其他的原因而死亡了,这时候另一方并没有独立承担债务的能力。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怎么办首
在离婚的时候除了在夫妻共同财产上有争议外,还可能会在夫妻共同债务上有争议。对于对方拿出来的一笔债务要求双方一起偿还的时候,另一方认为自己没有用过这笔债务的钱不应该自己一起偿还。看看若悠网小编收集的资料。一、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
如果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需要遵守相关的流程。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除非有特殊约定的,夫妻双方当事人一个都无法逃脱责任,都是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确认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之诉如何提起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是如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
一、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1、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此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
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
2008年11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张某离婚。在庭审过程中,张某提出其经营的个体粮油店负债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刘某不同意,认为这2万元是张某的个人债务,理由是:2007年食用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张某为获利,欲屯积食用油。刘
基本案情:梅某向李某借款若干元,由李某某担保,到期后,梅某未偿还此债务,债权人李某将梅某和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法院依法判决梅某偿还此欠款,由李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久,梅某之妻崔某提起诉讼要求和梅某离婚,法院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其后,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
夫妻一方在婚姻中有伤害到其他人或是导致交通事故意外产生,需要赔偿给第三方一定的金钱。夫妻当时比较穷就跟贷款获得这笔钱,后来离婚对财产债务划分的时候,这笔贷款属于谁也产生了争议。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因损害赔偿所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结婚期间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的若悠网律师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夫妻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一般的情况下,下来债务应当认定属于
网友提问: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界定的?湛江律师解答:在执行中应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弄清执行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案情】2007年5月,孔某设立个体工商户某农资推广部经营农药销售等。2008年,孔某与其妻子邓某发生矛盾并分居。2008年6月,孔某与杨某就该农资推广部进行业务结算,截止2008年6月1日孔某共欠杨某各种款项143547.5元。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