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合同解除情形大全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第94条)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合同法合同解除情形大全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第94条)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合同中一般都应该规定相关的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般是用以证明合同的有效期间。是可以衡量时间长短的一种限制条件。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没有约定期限的合同随时是否可以解除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未约定有效期,合
我们知道约定解除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的,其本身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复杂的事物面前,它可以更确切地适应当事人的需要,可以从合同的拘束下解脱出来,给废除合同留有余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
【合同解除】不得轻易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信守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其要义为,依法订立的合同在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除依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变更或
不同合同的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有哪些效力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
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合同在违约情形下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自救措施,目的在于防止损失扩大,维护自身利
共享单车用户通过手机注册,与共享单车公司订立租赁服务协议,在这一协议订立过程中,会涉及哪些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呢?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共享单车用户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1、格式条款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
客运合同的含义、特点及分类依《合同法》规定,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的地点,乘客、托运人或者发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因而,出租车客运合同即:承运人和乘客之间达成的,由承运人以出租车为运载工具将乘客及其行李安全
期限与条件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到,这两者是一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从时间上面来局限合同,一个是从条件上面来限制合同,虽然本质是不同的,但是最初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具体有哪些区别,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看看吧。1、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处于不确定状态,其效
【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费的支付】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合同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
赠与就是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别人,这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很多时候亲戚朋友都会有一定财产上的赠与,可能价值不大,但是也是一种赠与。那么,在赠与出租上是单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赠与出租单务合同还是单
附条件合同一般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特殊的条件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需要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够成立。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附条件合同的保证期间怎么认定的相关资料。以供个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保证期间主要体现了保证合同当事人的自由
附条件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即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合同生效。实践中,附条件合同可以提前生效吗?那么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怎么办呢?以下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附条件合同可以提前生效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首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那么,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主是什么呢?接
概述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仓储合同
合同债权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合同债权质押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和三个债权:三方当事人是指质权人
关于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的转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国机床总公司、上海莘吴工具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石东案情介绍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阜城门内大街410号;法定代表人:孙昌基,总裁;委托代理人:蔡
隐瞒与合同有关的事实所订立的合同,要看合同的另一方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如果对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就可以继续生效,但是隐瞒的一方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
合同诈骗罪行为方式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它是指行为人向对方作出签订合同的要约表示时,不
合同诈骗罪是经济市场一种特殊的诈骗行为,是基于合同的诈骗。而合同诈骗罪的处罚通常是与诈骗的数额挂钩的,那么,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是怎样认定的呢?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来告诉你吧!【网友咨询】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怎样认定?【律师解答】合同诈骗罪的数
现在有很多合同诈骗的事情,近日南宁一楼盘涉嫌合同诈骗,业主跑去售楼部维权,却发现对方已经是人去楼空,房子没有,开发商也找不到人,这样的情况怎么维权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楼盘涉嫌合同欺诈三年前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可以确定不同的处罚。合同诈骗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