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就被告: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2、经常居住地:但是
1、原告就被告: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2、经常居住地:但是
抚养关系变更法律依据:1、第五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2、第五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解除同居关系以下这些不用财产分割:1、一方同居前取得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它应当
工龄与养老金有关系吗? 在养老金没有“并轨”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是与工龄挂钩的,工龄越长养老金就越高,
养老金一直是退休人员关注的话题之一,毕竟对于大部分退休人员来说,养老金是退休后的主要经济来源,养老金的高低关乎到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所
不少职工在被公司辞退后暂时没有找到下一家公司工作,就想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却听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后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每个月会少几百块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
1、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其他的终止的情形: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
致使委托代理关系消灭的事由有:1、代理人死亡。2、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3、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作为法人的时候,因法人消灭而使代理关系消灭。4、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5、代理人失去民
说明:2022年的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中,具体请参考政府官方资料 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吗?如何转移的?下面同小编来看看。 单位成建制跨省转移、职工在职期间跨省转换工作单
孩子成材是大人都希望的,成材就必须使其脑力得到充分开发,使聪颖达到自身的最高限度。不少家长在耗费大量精力和经费后,孩子仍然成绩平平,真是枉费父母心!因为,他们忽略了儿童智力发育与其摄取的营养有极为密切
说明:2022年的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中,具体请参考政府官方资料 养老金高低与什么有关系? 首先,我国有两种养老保险,分别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是两种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职工月
一、继承人关系证明范本是怎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兹证明XX(性别XX,出生时间XX年XX月XX日,死亡时间XX年XX月XX日,生前住址XX)的法定继承人如下:配偶XX年XX月XX日父亲XX年XX月XX日母亲XX年XX月XX日子女1、XX年XX
一、立遗嘱没有关系证明可以吗?1、立遗嘱没有关系证明是可以的,只有是法定继承时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订立遗嘱是没有这个条件的。2、立遗嘱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与工资的关系是什么?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与工资无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
一、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
一、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领养孩子长大了可不可以断绝关系领养孩子长大了满足一定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断绝关系,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①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
亲生父女不能断绝关系吗?1、一般情况下法律都不会允许亲生血缘之间断绝关系的情况发生,一般情况下不会,但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抚养的,法律还是允许将自己不满十四周岁的亲生子女送给别人抚养的。还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随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经营责任制形式由政府主管部门决定,企业的生产按照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开展,政府制定企业的指令性计划应当严格按照程序,遵守市场规则,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的计划。第六章企业和政府的关系第五十
一、再婚离婚后继承关系还受保护吗?夫妻间离婚后彼此间的继承关系就不受保护了,配偶有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是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受保护的,离婚后双方之间不再具有任何的责任跟义务。离婚后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子女和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
一、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解除收养关系的直接后果是养父母子女关系的终止,双方不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形成的近亲
一、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要返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直接关系到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
一、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