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
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
提出离婚是夫妻任何一方的权利,但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军婚的角度出发,婚姻法对提出离婚作了如下限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
一方以对方不忠实,不尊重自己为由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会受理吗?《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是维护一夫一妻制的必要法律保障。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有两种离婚的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就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又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人民法院怎样进行处理?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当事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一、财产案件收费:争议标的比例诉讼费用1万元以下50元1-10万元2.5%50元+1万以上的部分的2.5%10-20万元2.0%2300元+10万以上的部分的2.0%20-50万元1.5%4300元+20万以上的部分的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公诉案件。一种是由公民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第三人能否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关于第三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的问题,可以分为如下几种情况区别对待。(1)夫妻离婚协议中处分的财产存在所有权争议的,即第三人主张该财产所有权的,夫妻双方
一、财产案件收费计算标的金额收费率增加额本档最高额不足1万元的固定收费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的0.025-2002300超过10万至20万的0.023004300超过20万至50万的0.01513008800超过50万至100万的0.01
法院是一个比较神圣的部门。他能够为我们解决各类的纠纷案件,还人民一个公平。所以一般来说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处理一般都在法院进行处理应当具有管辖的权利。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2013年6月28日法明传[2013]3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在“国五条”等房地产调
我国民事诉讼在确定人民法院的管辖时,主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一)便于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避免因管辖不明,发生法院这间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管辖的现象,致使当事人到奔波,投诉无门,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民事诉讼中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事两个相互对立的关系,被执行人一般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身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有关被执行人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是永久吗
简述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审查。对于这一规定,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1.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范围应当以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的范围为依据。在我国民
一、婚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被告的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身份证、户口簿;(2)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公安
【案情】孙某(男)与何某(女)于2004年在外打工相识谈婚并开始同居,2006年4月25日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2005年7月28日生一男孩。2011年2月7日,何某与孙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小吵,何某外出不归,毫无音讯,下落不明。2013年10月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下列情况除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
合同的履行是很重要的,代表着双方当事人的目的是否能够实现。并且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是有权力进行管辖的。如果发生合同纠纷的,是可以就合同履行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有它自己的程序。下面若悠网小编就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程序,欢迎大家浏览!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程序: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
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等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诉讼代理人是刑事诉讼的参与人,是指接受代理人的委托,参加刑事诉讼,代替委托人行使部分权利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申
夫妻结婚之后才知道彼此的个性以及生活习惯。但往往在生活习惯上又存在着比较大的分歧,于是双方就分居而不在一起生活了。在夫妻分居了两年时间之后,一方可能觉得彼此的夫妻关系早就名存实亡了,于是干脆就要求离婚。听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一、夫妻
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在我国很多法院内部是没有司法鉴定部门的。这时候,在遇到涉及专业知识的案件时,法院就需要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肯定不是随意进行的,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法规进行管理,接下来就由若悠网小编带您了解“人民法院司法鉴
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受理案件是有条件的,那么人民法院不受理哪些离婚案件,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限制?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人民法院不受理哪些离婚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即使案情简单也不能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因为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政治权利。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有关公民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