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合同编号:订立地点:卖方(甲方):买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卖方车辆的基本情况: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厂牌型号:车牌号码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合同编号:订立地点:卖方(甲方):买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卖方车辆的基本情况: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厂牌型号:车牌号码
一、连续买卖合同如何确定诉讼时效?连续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
一、车库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甲方(车库卖方):电话:乙方(车库买方):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买方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车库位置:车库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价:有关事项:一、经甲
一、买卖合同是无偿合同吗?买卖合同不是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包括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
一、对于买方在签订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什么?买方在签订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有无质量缺陷。《合同法》规定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
一、简易交付和先占有后订立买卖合同是一样的吗?本质上是一样的。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
一、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1、买卖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3、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的目的是什么?这种附随义务势力范围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整个过程。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买卖合同甲方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需要公证,但是不公证也可以。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
一、买卖合同中诉讼管辖可以约定吗?买卖合同诉讼管辖是可以约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
一、买卖合同定金需要违约金吗不需要。《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
一、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
一、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
一、买卖合同诉讼时间是多久?往往发生纠纷就会涉及到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法院来说,买卖合同的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不能当事人随时提起诉讼,法院都要受理。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买卖合同
在很多时候,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合同的内容了解清楚,如果串通他人来侵害他人的利益,这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恶意串通损害他人
在签订了房屋的购房合同之后就必须到房管所进行合同备案,在备案之后这个合同才正式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买卖房产的行为也已经成为事实。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效力有多
限购就是限制购买,规定购买的数量。在房屋限购政策之下,很多人为了规避限购,不惜借名买房,并且签订借名买房协议。那么在这种背景之下的协议有效吗?下面通过一则案例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一、案情简介2012年3月19日,余某与丁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
房价是越来越高了,为了控制房价,有不少城市实施了限购政策。有的人为了规避法律政策,或者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可能会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这就是借名买房。那么,借名买房以谁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如果是借名买
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产权转让登记的重要凭证,是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即标的物(标的物是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物权转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若悠网为
二手房买卖交易纠纷时常会发生,相对于新房交易过程的成熟,二手房交易中还是存在着一些漏洞,这些我们稍加不注意,就会造成自身的财产损失。那么如何才能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把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呢?在签合同时合同内容应该涉及哪些要点呢?下面我
我们知道,还建房是开发商给予自己拆迁安置的房屋,一般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如果居住满五年,可以用来上市交易。那么,还建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还建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具体说来,合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第一次买房的人往往摸不着头脑,不晓得如何应对。但是二手房买卖中又存在许多的纠纷,于是我们就不得不注意。于是我们更应该在合同里面约定好,那么在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哪些内容呢?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