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1、应提供产品的六面视图(四寸彩照),工作
一.概念: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1、应提供产品的六面视图(四寸彩照),工作
(一)所需文件及资料A.指示函1、写明申请专利的类型(外观设计);2、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地址、国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4、要求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的申请
专利申请权进行转让,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专利局审查、授权后在香港获得注册并授予的专利。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香港标准专利申请的基础是一个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英国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或是一个
1、让与人的义务让与人应当将专利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移交受让人所有或者持有。在移交专利权时,让与人应当将有关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供给受让人,以使受让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该专利技术,有效地实施其专利权。让与人还应当保证其专利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浙知发综〔2008〕70号)精神,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工作的实际,现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指南如下:一、备案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一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当事人均负有一定的义务。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一、保证自己是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人,并且保证所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目的;二、按照合同约定,许可受让人
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受让人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二、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方式、期限等实施专利技术,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年费。三、未经让与人同意,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技术。四、承担保密义务。
截至2006年11月22日我国专利纠纷案件一审管辖法院共计59个中级法院,除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省会等中级法院外,有25个为最高院根据专利审判的需要陆续指定的中级法院(划线标注):北京(2个):一中院、二中院上海(2个):一
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问题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已存在了多年,这是由于这两种权利的法律地位、确权机构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对这一问题理论界、司法界都早有认识,但始终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解决好这种冲突是十分必要的。(一)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是适应
我们知道,商号是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的财产。企业对自己的商号,拥有自己的专属权利,是需要法律保护的。那么,商号权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我国,商号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它在市场竞争中发
[摘要]商号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及理论研究上的误解,使得商号权的保护在我国实践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拟从探究商号权的真正含义入手,然后分析实践中商号权与商标权、域名的冲突并提出若干解决原则,最后从立法的角度
商业秘密这个在每个公司都会有的,这个商业秘密不可以被其他竞争对手拿到,否则的话会造成严重的利益损失,一般这个商业秘密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构成?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商业秘密具有
秘密是每个人都有的,当然公司也不除外,公司的秘密一般属于商业秘密。当员工再辞职的情况下一般是会对商业秘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以免泄露了商业秘密。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一)侵犯商
何谓商业秘密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据该条规定,商业秘密应当具备法律要求的以下条件:(1)该项信息具有秘密性商业秘密
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
保密条款及法律风险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劳动者跳槽是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保密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劳动法》第二十
文某曾在某商场一家体育服饰专卖店做店长,对该体育用品的进货、销售渠道十分熟悉,手中还有一些大客户的联系电话,算是掌握了公司不少商业秘密。去年3月,文某攒够了一笔钱,也找了找关系,想自己开一家休闲服饰商店,可刚有了这个想法,她不禁担心起来:两
商业秘密,体现了他人的创造成果,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是有的不法分子企图走捷径,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被侵犯应该找哪个部门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日常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
我们处于一个竞争的时代,优胜劣汰,很多公司就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一些商业秘密,这就需要我们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那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哪些?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
任何一家公司的商业秘密都需要被保护,商业秘密侵犯的事件不断发生,那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法律怎么界定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一)技术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实用性是指通过商业秘密的实际运用可以为权利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说白了就是信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可能性。在实践中,当事人对实用性并无过多争议。基于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商业秘密的经
商场上经常出现什么商业间谍的比较常见,这些都是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来发展的,这些都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的,至于侵权商业秘密的行为该怎么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可以看以下几点来确定。一、审查权利人所诉受到
[提要]本案是我院审结的首起运用刑事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一审案件,主要涉及商业秘密权利人自己将商业秘密中的部分信息内容向国家申请专利被授予后,是否影响对商业秘密的认定等问题。作者在评析中提出了以“相对秘密性”作为评判是否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