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中,有时夫妻的一方会顾忌家庭原因和子女教育等,不想离婚,但是想分割财产,如丈夫肆意挥霍财产,妻子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来告诉你吧!【网友咨询】我和丈夫结婚6年,育有一子一女,财产由丈夫支配,但是,丈夫肆意挥霍
在离婚中,有时夫妻的一方会顾忌家庭原因和子女教育等,不想离婚,但是想分割财产,如丈夫肆意挥霍财产,妻子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来告诉你吧!【网友咨询】我和丈夫结婚6年,育有一子一女,财产由丈夫支配,但是,丈夫肆意挥霍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因“分房子”而产生的纠纷似乎已见怪不怪。然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是一方出现严重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使得另一方利益受损的,另一方是否也可以要求“分房子”呢?下面随若悠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
【案情】吴某于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其与黄某结婚不久便将该房出售并另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人为吴某。夫妻乔迁新居不久,黄某便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该新购房产,吴某虽同意离婚,但认为该套房屋属于自己婚前财
案情简介:倪小鑫离异,燕梦丽单身,二人相识后产生感情,在租赁的房屋内一起同居生活。同居期间燕梦丽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登记在燕梦丽个人名下。同居三年后二人发生矛盾,倪小鑫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分割燕梦丽名下的房产。理由是燕梦丽购
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知识产权收益,或者离婚时知识产权还未取得实际收益的,这些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否有权请求分割?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夫妻一方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夫妻双方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它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华律小编将为您整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具体对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样规定的?请看下文的详细解答!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一)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对财产进行处分、利用。倘若一方处分财产影响另一方的权利,受害方有权主张赔偿吗?下文是若悠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退休工人张老伯与董大妈在邻居面前是一对模范夫妻。2005年1
一、基本案情程某某与李某某系夫妻关系。程某某与冯某某于2004年11月开始婚外同居,当月程某某给冯某某20万元现金购买轿车,冯某某用该款购买轿车一辆且登记在自己名下。2004年6月,程某某购买蓝湾俊园住房一套,向开发商支付530500元购房
【案情】李某、丁某系夫妻,婚后丈夫李某在外打工,春节前李某返乡过年,交给丁某一张5万元存折,户名为丁某。不久李某发现丁某与本村张某有私情,随即将丁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张某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其中包括自己交给丁某的5万元存款
一、程序方面的保障在实践中,非经营一方配偶及其代理人到一些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取证时,就有不少部门以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为由,不给调阅档案材料,而这些证据材料又往往属于非经营方对夫妻财产的举证范围。据此,笔者认为,一方名下的财产,另一方应有权
个人担保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个人名义担保的债务,依法不宜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
夫妻共同财产终止原因是什么?(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生产经营收益等。若悠网小编搜集整理了共同财产的相关资料,将为您详细解读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中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婚后八年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婚后八年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婚后八年买的房子,现在要办房产证,合同是他自己名字,如果房产证写他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还是共同财产吗?还是他个人的财产?德州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调查应该查哪些内容(一)调查对方收入情况(二)调查对方房产情况(三)调查对方车辆情况(四)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当我们调查清楚对方所拥有的财产后,还应该谨防对方转移财产,避免自己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受损。二、保护离婚财产调查证据的方法:
离婚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我与爱人与2008年11月份经法院调解离婚,在离婚时我将近500万的财产没有细致分割,就说夫妻共有财产归被告,二个孩子也归被告抚养。被告将付给我20万,分二次付清,被告至今没有付清十万,所以我想从新分割财产,请问还可
随着时代的发展,离婚案件中,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方式逾加多种多样。配偶一方利用个人名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质押担保方式,进行恶意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情况屡有出现,给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作者结合自身的业务实践,对如何判别恶意股权质押以及
婚前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韩先生与曹小姐相恋已久,因曹小姐提出要先买房后结婚,于是韩先生拿出了60万元交给曹小姐买房,并嘱咐曹小姐把产权证办理到俩人名下。曹小姐据此购买了一套55万元的房屋,余款5万元用在了房屋装修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
在婚姻存续期间,什么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和家庭财产呢?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呢?那么若悠网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财产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夫妻财产制度,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法律制度,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今天
夫妻共有财产认定及分割原则文/杨雷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律师建议,对于双方婚前或婚后财产悬殊的,或为规避商业及婚姻风险的,可以做婚前财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