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了孩子的婚姻大事都十分关心,对于刚刚上班的年轻夫妇来说,购买婚房可能就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了,毕竟价格过于高昂的房子夫妻二人没办法一下子进行购买。父母为孩子购买婚房其实已经不是什么特别的,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婚房应该注意哪些问
父母为了孩子的婚姻大事都十分关心,对于刚刚上班的年轻夫妇来说,购买婚房可能就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了,毕竟价格过于高昂的房子夫妻二人没办法一下子进行购买。父母为孩子购买婚房其实已经不是什么特别的,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婚房应该注意哪些问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要面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今天小编就为网友详解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8种情况。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随着现在房价的高涨,房子成为了父母肩上的重担。父母所为子女买的婚房,会不会成为儿媳妇或者女婿的财产,婚姻法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该怎么分配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婚姻法婚前买房和婚姻法婚前买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到您哦。婚前房
有的夫妻可能多年未见面,或者说已经失去对方的消息,那这样的情况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离婚是要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具体该怎么分割就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一方下落不明离婚财产处理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一方失踪多年下
我们在离婚时最头痛的问题就是房产分割问题了,而且房产纠纷在当今离婚纠纷中也占很大的比例,那么结婚后一起买的房子但是只写了一方名字算谁的?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网友提问:您好我和老公已结婚3年多,自己未上班一直在家带
问:我丈夫于今年年初私下赠送给情人8万元,前不久被我发觉。我向丈夫的情人追讨,对方不给。请问,作为妻子,我能要回这8万元吗?答:本案涉及到对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是复合之诉,在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伴随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而相应产生的诉讼范围。那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若悠网小
当夫妻之间产生破裂之后,有时候会选择离婚,那么夫妻双方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
问:我与妻子于2000年结婚。2003年底,因我所在的单位要减员增效,单位动员我辞职。考虑到我本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主动提出辞职,单位因此发给我5万元的补偿金。2004年6月,因感情不和,我与妻子决定离婚。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妻子要求分得我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六点: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根据以上6点,可以将
丈夫死后妻子名义下的存款与债权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胡某某原为乡干部与前妻生育三个儿子,即胡某忠、胡某平和胡某保。胡某某前妻死亡之后,胡某平随胡某某共同生活,胡某保随大哥胡某忠在阜田镇老家生活,长大后各自成家。1976年2月,胡某某与李某英
离婚三年后女方还可以要回共同的夫妻财产吗?我们婚后共同建立了一座房子,男方在女方不知情不同意下,把房子卖了。现在离婚时间有3年,女方有没有权把房子追回来?谢谢梧州律师解答:《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个人财产又是什么?法律上又是如何界定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就这些问题为您进行解答,详情请看下文。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如何界定的网友提问: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如何界定的?律师解答:一、夫妻共同
丈夫婚前房拆迁属个人产权转换案情:家住慈溪浒山的胡女士和童先生于2001年3月登记结婚,于2011年11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中对两人的房产未作处理。今年,胡女士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位于慈溪浒山街道某安置区内第二十二排第9、10间房
都市女报胡春雨专栏以公公名义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朱女士和丈夫白手起家。两人在某高校门前开了一家旅行社。前几年,由朱女士出资,丈夫刘建凯以其父亲的名义购置了房产,两人一直居住在那里。现在,朱女士和丈夫出现感情危机,她想和丈夫离
(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夫妻对财产关系进行约定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它不仅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还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为该约定是基于配偶这一特殊身份发生的。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需要符合下列要件: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家庭普遍存在多种多样的理财方式,其中购买人身保险理财方式越来越普遍,且投保的金额也越来越大。因此,在离婚案件中,人身保险利益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如何分割便成为棘手而有争议的问题。在此,笔者仅发表一下粗浅的
一、夫妻财产制度:共同共有制、约定财产制、特定财产的个人所有制。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一)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
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应否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应当得到保护,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男女朋友分手后房子应该如何分割?王先生2008年与女友一起购买了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商品房作为结婚的婚房,《商品房预售合同》上面的买受人是王先生及其女朋友,而实际上商品房的首付款及银行贷款都是王先生一个人承担。该商品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迟迟没有
请问律师:我有个朋友家有兄妹6人,她家有间私房父亲在世时准备换6套房子一人一套,可是走得突然没有办好就走了.现在她小哥想一个人独要可是她父亲没有任何只字片语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该如何划分?回答:因为您朋友她父亲去世前未留遗嘱,所以只能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就需要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除了要处理共同财产分割,还需要处理共同债务的偿还,那么什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我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结婚意味着以后的一切都要共同负担,债务或是资产都一样,但是,对于夫妻来说却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婚前债务婚后怎么还,这些债务可以夫妻共同承担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婚前的债务应该怎么处理1、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