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对普通人来说,是件大事。如果离婚和房产问题纠结到一块儿,就是大事中的大事。由于按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甚为复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存在较大的时间差,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作为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有可能是夫妻的一方或双
离婚这对普通人来说,是件大事。如果离婚和房产问题纠结到一块儿,就是大事中的大事。由于按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甚为复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存在较大的时间差,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作为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有可能是夫妻的一方或双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五款指出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以下所得:一、夫妻婚前一方财产所产生的利息,如夫妻一方婚前存入银行的存款,所产生的利息;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所得的收益,如婚前以二十万元购得房屋一套,婚后以三十万元卖出,其中的
分家析产纠纷的调解处理原则(一)应把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区别开来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案例案情介绍:日前,门头沟法院审结一起解除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纠纷的案件,判决将财产清单所载商品按二分之一的比例进行分割。霍某(男)在与崔某(女)同居期间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一家食品摊位。后来两人发生矛盾并
「案情」原告:刘玉坤,女,37岁,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26-10-1-6号。被告:郑宪秋,男,38岁,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26-10-1-6号。原、被告双方均系同一工厂职工,经自由恋爱后于1979年6月10日登记结婚,婚生一男孩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
主要谈一下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这是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最头痛的问题。随着开放改革形势的深入发展,家庭财产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这次公布的婚姻法《修正草案》关于夫妻财产的有关规定,很难界定当前夫妻财产的现实情况,而且将很快落后于现实情况。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自然会由恋爱、同居、婚
房产律师表示,房屋总价走高,不少年轻人向父母伸手求助凑齐首付,成为“啃老一族”;还有一部分人选择了与“另一半”联合按揭贷款,以缓解沉重的购房压力,因此发生的纠纷也变得更常见。离婚使联合按揭起纠纷颜女士告诉记者,几年前,她跟老公在南海桂城买了
张先生诉称,2006年6月,张先生与齐女士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10月9日,两人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在与张先生母亲共同生活了一个多月后,二人分手。在恋爱期间,张先生出资33万余元购买一辆宝马mini1598CC汽车一辆,该车行驶证登记为齐
我们知道,婚内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但是在实践中,究竟是婚前还是婚后的财产难以界定,因此有的人会选择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对方知道吗?今天,若悠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
问: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黄某和王某系80后小夫妻,婚后俩人约定夫妻财产实行AA制,婚后各人所欠债务同样由各自偿还。2012年2月份,黄某投资一品牌服装专卖店时从其朋友张某处借款35000元,双方约定一年内还款。后因黄某投资
已履行的口头分割财产协议离婚未成是否有效无效。问:您好,我与妻子就离婚问题达成了口头的财产分割协议,并将登记在我名下的夫妻共有楼房一套过户到妻子名下,后妻子反悔,不同意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过户到我妻子
(1)财产协议书递交机关的名称。(2)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经过。(3)具体协议内容:包括财产总额,具体分割情况等。(4)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认可;(5)双方当事人及证明人签字盖章、具体日期。(6)写明协议书的份数。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样本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2.正文。(1)分产的原因。(2)具体分配方案。3.尾部。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约定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指夫妻双方)效力与对外(指第三人)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
可能有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在结婚以前,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防止不必要纠纷的发生,会到公证机关申请财产公证,这样的公证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婚前公证大概多少钱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一、婚前财产公证要多
财产公证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的重要,特别是财产比较多的人,进行了财产公证之后才能够完善的保存好自己的财产,避免自己的财产因婚姻而发生变动等等。那么,财产公证需要多少钱?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财产公证需要多少钱?如房产:公证构造管理公证
在结婚前,有不少夫妻都会针对自己婚前的财产进行公证,这样做不仅不会破坏他们之间的感情,反而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彼此的利益。那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用?婚前财产公证程序怎么走?下面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用婚前财产公证,是
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笔者在办理离婚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双方对某些财产都主张是个人的婚前财产,双方争执不休,法院有时都难以确定财产的归属,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
婚姻对于每个人都是很重要的一点,但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婚姻在近亲方面有一定的限制。那么具体的近亲规定是什么呢?这是每个人都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证。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婚姻法关于近亲的界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很多,例如达到结婚的年龄、双方自愿、不得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等,那么患何种疾病的人不得结婚?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患有什么疾病的人不得结婚经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想成为合同的夫妻,就需要办理结婚登记,而结婚登记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同时也规定了不能结婚的情形,那么不适合结婚的各种条件有哪些?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不适合结婚的情形有什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经常看到很多男女提到结婚登记,但不太清楚结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以及涉外再婚需要注意什么?因为婚姻自由原则是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具体解答以上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