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缺钱的话,是可以向他人借钱的,借钱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借款合同的
如果自己缺钱的话,是可以向他人借钱的,借钱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借款合同的
合同对于很多工程以及交易来说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资料,是双方书面一种诚信的表现,这也是让双方能够进行合法交易的相关规定,那么,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可以晚于合同开始的时间?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合同签订时间可以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建设工程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况,那么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只有在了解了这些情况的前提下,我们才有可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
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流程:签订《认购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即通常所说的办理银行按揭)→办理预售登记→《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备案→房屋交付→办理大确权证(初始登
随着规制房地产市场的机制不断完善,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挂靠经营愈发凸显。下面文章中由若悠网编辑整理,就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挂靠开发合同效力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挂靠开发合同效力问题———以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都会签下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我们要更改合同的内容的话,一定要好好对方协商才能够进行生产,如果我们私自更改合同会有怎样的后果?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
共享单车用户通过手机注册,与共享单车公司订立租赁服务协议,在这一协议订立过程中,会涉及哪些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呢?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共享单车用户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1、格式条款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
客运合同的含义、特点及分类依《合同法》规定,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的地点,乘客、托运人或者发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因而,出租车客运合同即:承运人和乘客之间达成的,由承运人以出租车为运载工具将乘客及其行李安全
期限与条件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到,这两者是一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从时间上面来局限合同,一个是从条件上面来限制合同,虽然本质是不同的,但是最初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具体有哪些区别,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看看吧。1、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处于不确定状态,其效
【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费的支付】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合同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
赠与就是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别人,这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很多时候亲戚朋友都会有一定财产上的赠与,可能价值不大,但是也是一种赠与。那么,在赠与出租上是单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赠与出租单务合同还是单
附条件合同一般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特殊的条件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需要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够成立。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附条件合同的保证期间怎么认定的相关资料。以供个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保证期间主要体现了保证合同当事人的自由
当我们在法庭上提供证明口头协议的证据时候,就可能因为举证困难,法院判决败诉。那么我们订立口头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接下来,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订立口头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1.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
附条件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即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合同生效。实践中,附条件合同可以提前生效吗?那么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怎么办呢?以下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附条件合同可以提前生效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首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受领标的物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出卖人,在合同实践中习惯上称之为甲方,受领标的物并支付价款的一方当事人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那么,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主是什么呢?接
概述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⑴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⑵委托标的。也称委托事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这既可以是具体事物,也可以是利益。⑶受托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但往往损害的是创造者的利益,所以,我们便会签署一些协议来保障我们的利益,然而,在世界上,往往会存在着冲突,那么,在法治社会,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及保密协议冲突适用法律到底有什么,在这里,若悠
保密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一致,并且需要签字盖章,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劳动者应当保守秘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补偿。那么,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只要合同内容合法
签订了保密协议它没有生效的话,该协议也是废纸一张,没有任何的法律责任和权利。随着签保密协议的劳动者越来越多,不少人也关注保密协议的效力性,为此若悠网小编带你了解保密协议生效的首要条件。1、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有本质不同,如已签署一般应遵守
企业与企业合作的时候,往往还要签订保密协议,双方不得将合同的核心内容给透露出去。为了更好的保密,有些人想要将协议的保密期设置长一点。那么,企业与企业合作签订的保密协议可否约定保密期为永久?企业与企业合作签订的保密协议可否约定保密期为永久?一
合同债权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合同债权质押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和三个债权:三方当事人是指质权人
关于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的转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国机床总公司、上海莘吴工具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石东案情介绍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阜城门内大街410号;法定代表人:孙昌基,总裁;委托代理人: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