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动产
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动产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所以,如何约定借贷利息呢?请看小编整理。Z先生和W先生是认识多年的
承揽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关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应接受该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应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应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为定作物。承揽的特
在买卖公司也即转让公司(股权)的过程中,公司状况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受让方的利益。因此,公司状况的好坏是转让过程中的重要因素,那么对此因素约定不明,将会产生什么结果呢?下面的案例或许对您有所启示。案情回放:前不久,吴先生与高先生签署合同,转让了
民事申诉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申诉用)申诉人: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账号: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于1998年5月29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仲裁案。本案仲裁程序适用1998年5月10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
前几年,某仪器厂经济效益好时,引进了许多优秀技术人员。韩某——一位青年工程师就是其中之一。他当时与该仪器厂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但是,两年后,仪器厂的经济效益突然大幅度下滑,出现了亏损,许多技术人员纷纷离厂而去。为了遏制技术人员的大量流失
赵某与石某均为自然人,2003年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赵某向石某借款8000元,期限为三个月,利率为月息一分五,如到期石某不向赵某偿还借款将承担违约金1600元。借款协议签订后,赵某向石某给付了8000元借款。但借款到期后,石某并未向赵某偿
文章摘要: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基
违约金过高法院的处理方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许经常签订合同,但是你遇到过由于你约定的过高而法院却判决不按合同违约金条款处理,而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处理的情况吗?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许多人有这样的误解:认为违约金订的越高越好可以保障自
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的关系(一)定金与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有人就认为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⑥。笔者认为,对该条文不能机械的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并用,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另外,以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后,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拖欠款项,如果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计算呢案例介绍:甲乙双方签订经销代理权合同,乙方支付甲方代理权押金50万元,约定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合同到期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退还,乙方诉至法院要求返还50万押金并要求按每日万分之四支付违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本案中的货物买卖合同的主体是中国乙公司和日本丙公司,甲病院在合同上签字,仅是作为该货物买卖合同的受益人,系对受托方的昭示。根据中国对外商业治理体系体例和《关于外贸代办代理制的暂行划定》,甲病院是没有资格作为货物买卖合同的一方主体的。而货物买
西安市王先生因不满开发商以“交房”为条件代收大修基金,多次协商无果后,将开发商西安蒂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2006年9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昨日开庭审理。怕被挪用拒向开发商交基金2005年6月,王先生在位于电子正街的
广西公安机关日前破获一起恶性案件,近邻中越边境的宁明县一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刘某因经济纠纷,枪杀南宁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蒙厦及其情妇杨某。刘某还进行了焚尸焚车。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警方还缴获了刘某作案时用的松鼠牌双管猎枪和小口径步枪各一
问:....甲乙公司因为债务纠纷诉诸法院,甲公司(原告)诉乙公司拖欠货款余额20万元,拒不支付。....乙公司(被告)辨称:乙(被告)曾支付甲20万元货款定金,提供20万元收据为证,又另外付给甲公司(原告)30万元商业汇票作为货款余额。已经
一、案情介绍原告某汽车公司被告某汽车板厂、江苏某集团公司案由:企业之间借贷纠纷案情:2000年8月,原告与被告某汽车板厂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将600万元借给被告某汽车板厂,期限两年,时间从2000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
在合用解除的时候,对于违约责任是大家比较重视的问题。那么在合同解除以后还会有违约责任吗?对于双方来说都需要了解清楚,才能明白在法律上对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合同解除还有违约责任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民事法律活动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而签订合同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的,那么解除供货合同的程序?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解除供货合同有什么程序依据
在要将签订了的合同给解除了的话,必须要能够清楚具体的解除事宜。有些人签订了的合同协议书被解除了,在合同协议书被解除了的话,是否代表合同里面的约定好了的内容不再有用、不再遵循了呢。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一、解除合同协议书有用吗双方自
【合同解除终止】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合同在违约情形下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自救措施,目的在于防止损失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因当事人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可能与人民法院的认识存在差异,故人民法院负有向当事人释明的义务。(一)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未构成根本违约时,人民法院